為進一步規范互聯網財產保險業務,有效防范行業風險,切實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推動財險業向數字化、智能化轉型,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印發《關于加強和改進互聯網財產保險業務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近年來,互聯網財產保險業務發展迅速,經營主體持續增加,為人民群眾消費、出行等提供了多樣的保障服務,在服務實體經濟、服務新市民等社會治理領域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是,該業務發展過程中也暴露出風險管控不到位、線下服務能力不足、業務經營不合規不審慎、產品銷售誤導、投訴舉報集中等問題。《通知》作為《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配套規范性文件,立足全面加強金融監管、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目標,堅持“強化合規經營、防范化解風險、提升服務能力、支持改革轉型”的導向作用,著力解決互聯網財產保險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推動互聯網財產保險高質量發展。
《通知》共16條,主要內容包括定義、經營條件、經營原則、經營區域、風控管理、經營行為規范、保險中介機構管控、落地服務、內部管理等。《通知》明確了四方面重點內容:一是明確互聯網財產保險業務范疇。厘清業務邊界,金融消費者應通過保險機構自營網絡平臺的銷售頁面獨立了解產品信息,并能夠自主完成投保行為。二是明確互聯網財產保險業務的經營條件。開展互聯網財產保險業務需滿足償付能力充足、風險綜合評級良好等基本條件。三是明確可以拓展經營區域的險種范圍。支持財產保險公司依托互聯網特定場景開發小額分散、便捷普惠的財產保險產品,嚴控財產保險公司通過互聯網方式拓展機動車輛保險的經營區域,原則上不得將農業保險、船舶保險、特殊風險保險等通過互聯網方式拓展經營區域,嚴禁財產保險公司將線下業務通過互聯網方式拓展經營區域。四是明確開展互聯網財產保險業務在經營規則、風險管理、內部管控、落地服務等方面的監管要求,重點對落地服務明確細化要求。要求建立獨立有效的風險內控體系,加強落地服務機構管理,強化對于政策性、屬地性強險種的落地服務要求。
《通知》提出,要堅持為民監管的原則,重點加強經營行為規范、落地服務等方面的監管,增強互聯網財產保險業務的透明度和保險服務的可獲得性,進一步加強對金融消費者的保護。
轉自:人民郵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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