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副部長矯勇3月21日在京表示,水利“三條紅線”指標體系已基本建立,已經正在推進省級以下指標的分解工作。
2011年中央1號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會議明確要求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確立了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區限制納污“三條紅線”。
水資源總量約束日趨突出
在國務院新聞辦21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矯勇說,到目前為止,已有2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基本完成轄區內“三條紅線”指標分解,覆蓋95%的地級行政區和近700個縣級行政區。
“我們還在這個基礎上開展了50多條河流的水量分配工作,其中太湖、淮河等11條河流的水量分配方案已經過水利部的審查。”矯勇介紹,第二批28條江河水量分配也已啟動。
矯勇對記者說,江河湖泊具有重要的資源功能和生態功能,是洪水的通道、水資源的載體、生態環境的重要組成部分。
“近年來,一些地方在發展過程中,忽視河湖保護,違法圍墾湖泊、擠占河道、蠶食水域、濫采河砂等問題突出,嚴重威脅著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態安全。”矯勇說,“現在的河湖狀況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狀況,確實有令人擔憂的地方。”
我國地表水資源量中有32%的水為基本生態用水,不能有效控制和利用的洪水量占40%,水資源可利用量僅占28%,水資源總量的約束日趨突出。
水利部統計顯示,我國目前的年用水總量已突破6000億立方米,約占水資源可開發利用量的74%。水資源過度開發,已接近或突破水資源可以支撐的限度。
“實際上,2012年全國用水量已經到了6131億立方米。”矯勇對記者說,像北方地區,水資源非常短缺。淮河流域人均水資源只有300立方米,這在國際標準上是絕對缺水的地區。在這些地方就要進行大規模的節水,包括農業節水,工業結構調整、經濟結構的調整,包括產業升級,使用最先進的節水技術,也包括城市的節水行動。
“而一些水資源比較多的地方,也并不意味著開發利用沒有上限。”矯勇說,全國水資源綜合規劃為全國水資源開發利用設定了上限,“這個上限就是7000億立方米,并且進行了分配,每一個流域也都有自己的上限,跨越這個上限,說明開發利用不合理了。
在談到上限的確定原則時,矯勇介紹,總體的水資源開發利用率是28%,有72%的水要保留在江河和河湖里。
根據《全國水資源綜合規劃》,目前全國多年平均總缺水量為536億立方米。海河、黃河、遼河、西北和東部沿海城市等地缺水嚴重,缺水范圍正在蔓延。如果不采取強有力的剛性措施,就難以扭轉水資源嚴重短缺和日益加劇的被動局面。
河湖管理將引入市場機制
在創新河湖管理模式方面,矯勇表示,鼓勵各地推行政府行政首長負責的“河長制”,對河湖的生命健康負總責。
他說,水利部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準備把“河長制”這一套成功的做法向全國進行推廣。
記者從水利部了解到,在河湖管理方面,水利部也將引入市場機制。上述指導意見提出,“凡是適合市場、社會組織承擔的工程維護、河道疏浚、水域保潔、岸線綠化等管護任務,可通過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會購買公共服務。”
根據今年2月28日水利部出臺的《關于加強河湖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河湖管理是當前水利工作的一項硬任務。
該指導意見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河湖健康保障體系,建立完善河湖管理體制機制,努力實現河湖水域不萎縮、功能不衰減、生態不退化。
矯勇表示,將根據河湖生態環境修復成本,按照“誰破壞、誰賠償”的原則,研究建立河湖資源損害和責任追究制度。
記者從水利部了解到,該部正在加快建立建設項目占用水域補償制度。上述指導意見明確提出,“建設項目確需占用水域的,應按照消除對水域功能的不利影響、等效替代的原則,實行占用補償。”
該指導意見還提出,鼓勵地方積極探索建設項目占用水域的補償方式,制定相應的補償管理辦法。把占用水域補償措施作為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工程建設方案審查的重要內容,與建設項目同步實施。
在談到水權問題時,矯勇告訴記者,水利部已在寧夏、內蒙進行了水權交換的試點,即采取以工補農的方式。
他解釋說,因為這些地區要大力發展能源工業,沒有水怎么辦?就向農業購買水權。“我覺得這種試點是非常好的,可以推廣。”矯勇說,這一辦法充分發揮了市場在配置資源里的決定性作用。充分調動了社會資金,尤其是企業的資金,來投入到農田水利建設。通過合理確定水權價格,也可以更好地加強工業用水需求側的管理,促進工業節水更上一個臺階。
根據我國政府提出的水資源管理目標,到2030年全國用水總量控制在7000億立方米以內;用水效率達到或接近世界先進水平,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40立方米以下,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提高到0.6以上。
來源:第一財經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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