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1日從國家外匯管理局獲悉,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積極支持綠色金融發展,日前,國家外匯管理局決定,在上海、北京、天津、河北、江蘇、浙江、安徽、福建、山東、湖北、廣東、四川、寧波、廈門、青島、深圳等16省市開展綠色外債業務試點,鼓勵非金融企業將跨境融資資金用于綠色或低碳轉型項目。
據介紹,試點政策主要針對境內非金融企業從非居民融入本、外幣資金且專項用于支持符合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相關規定條件的綠色或低碳轉型項目,允許這類項目更少占用企業全口徑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從而擴大投資綠色發展或低碳轉型項目企業的跨境融資規模上限,同時相關外債登記由銀行直接辦理,提升綠色外債業務辦理便利化水平,有利于吸引全球金融資源向我國綠色低碳發展等領域有序聚集。
國家外匯管理局表示,下一步將更好統籌開放與安全,持續提升跨境融資便利化,助力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更好服務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記者 向家瑩)
轉自: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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