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科技活動劃“紅線”!科技部新規明確68種違規行為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6-02-25





      從科技部獲悉,科技部近日修訂發布《科學技術活動違規行為調查處理規定》,明晰了68種違規行為,覆蓋了科技活動實踐中可能出現的各種具體違規情形,為科技活動劃定“紅線”。


      這68種違規行為包括違規安排、使用財政資金;違反回避要求,隱瞞利害關系;違規轉包、分包科研任務;在科技活動的申報、評審、實施、驗收、監督檢查和評估評價等活動中弄虛作假;組織、協助、接受請托等。


      針對各類違規行為,調查處理規定視性質、情節、影響等,作出警告、約談、責令改正、一定范圍內通報,甚至禁止在一定期限內承擔或參與財政資金支持的科技活動,并記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數據庫等處理。違規行為涉嫌違反黨紀政紀的,將問題線索按規定移送有關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處理;構成違法犯罪的,依法移交有關部門追究責任。


      根據這一規定,對于能主動承認錯誤并積極配合調查和整改,主動挽回損失浪費或有效阻止危害結果發生等情形的可從輕處理。偽造、篡改、隱匿、銷毀證據,有組織地實施違規行為等情形將被從重處理。


      2020年7月,科技部曾發布《科學技術活動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規定》。暫行規定實施5年多來,在嚴肅懲處違規行為、規范引導科技活動、營造良好科研氛圍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據介紹,此次發布的規定對違規行為調查處理主體及其職責分工等相應條款進行了調整完善,對不同科技活動主體的違規行為分別作出明確界定,并規定對應的處理措施及具體處理尺度和標準,務求管用好用。


      科技部相關負責人表示,科技部將切實肩負起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職責,發揮好科技監督工作的統籌協調和抓總作用,加強政策解讀,抓好督促指導,與主管部門、實施單位和廣大科技工作者共同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科研環境。


      轉自: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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