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科技部網站消息,科技部門戶網站近日刊登了《國家科技企業孵化器“十二五”發展規劃》解讀。解讀內容指出,2015年,全國孵化器數量達1500家,其中國家級孵化器達到500家,并實施國家級孵化器的動態管理和退出機制。
以下是解讀全文:
問:“十一五”期間,我國科技企業孵化器發展狀況怎樣?
答:“十一五”期間,國家制定一系列扶持科技創新創業和發展孵化器事業的政策措施,許多地方出臺政策文件確立了發展孵化器事業的戰略部署,加大了對科技企業孵化器的支持力度。孵化器發展規模是前20年的總和,孵化器建設得到國家科技、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稅務等部門以及社會組織的廣泛認可和積極參與,社會基礎進一步擴大。啟動了中國火炬創業導師行動,建立了持股孵化模式,誕生了孵化器投資基金和專項投資基金,設立了大學生科技創業見習基地,服務創新成效顯著提高。孵化器從中心城市和國家高新區向有條件的縣市區輻射,孵化器的多元化投資、專業化運營、網絡化服務和國際化發展格局已基本形成。
問:“十一五”末,國家科技企業孵化器各項統計數字?
答:截至2010年末,全國納入火炬計劃統計體系的科技企業孵化器達到896家其中國家級346家,孵化面積超過3000萬平方米,服務和管理人員隊伍達1.5萬余人,在孵企業56382家,其中留學生企業7677家,留學回國人員16184人。全國孵化器在孵企業帶動就業人數達117.8萬人,其中大專以上學歷超過74%。畢業企業累計近4萬家,其中畢業當年收入超過1000萬元的企業達30%以上,累計上市企業超過158家。僅2010年畢業企業5930家,其中超過1000萬元的1509家、被并購64家,當年畢業上市企業23家;孵化器內申請知識產權保護的企業超過90%,獲得專利的達到60%,其中有發明專利和軟件著作權的企業超過40%。
問:科技企業孵化器在“十二五”面臨怎樣的形勢?
答:科技創新正在改變財富獲取方式和國際經濟社會格局,我國同樣也面臨通過戰略性新興產業實現跨越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原始創新能力、關鍵技術攻關能力和系統集成能力仍然比較薄弱,創新人才尤其是復合型創新和管理人才十分短缺。科技型中小企業在資金籌措、技術開發、市場進入和組織管理等方面還存在許多困難,在激烈的市場競爭條件下,企業存活非常困難。作為服務科技型中小企業的重要載體,孵化器肩負著服務創新創業的神圣使命和社會責任。面對各類技術創業群體和復雜的市場競爭格局,孵化器應以勇于改革創新的精神,高質量、高效率的服務,創新的孵化模式,為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健康快速成長營造良好的環境。
問:我國孵化器的服務水平還有哪些欠缺?
答:支持孵化器和創業企業的政策環境尚待健全;整體數量和質量尚難滿足不斷增長的科技創業需求;對創業企業整體服務能力和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有待進一步創新,鏈接與整合社會資源的能力不足等。
問:“十二五”期間科技企業孵化器發展的指導思想?
答: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以國家中長期科技和人才發展規劃綱要精神為指導,以科技創新創業為主題,以提高孵化器服務能力和水平為核心,以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源頭企業和創新創業領軍人才為目標,深化改革,不斷創新,為轉方式、調結構,支撐區域經濟發展,營造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的良好環境,把我國建設成為世界孵化器強國。
“十二五”期間,孵化器要實現從注重載體建設向注重主體培育轉變;從注重企業集聚向注重產業培育轉變;從注重基礎服務向注重增值服務轉變;從注重科技創業孵化向注重科技創新創業的全鏈條孵化轉變;從注重基礎建設向可持續發展轉變,形成孵化器投資主體多元化、運行機制多樣化、組織體系網絡化、創業服務專業化、服務體系規范化、資源共享國際化的發展局面。
問:“十二五”期間科技企業孵化器發展有哪些原則?
答:共有四項發展原則:政府引導原則、質量優先原則、分類指導原則、突出重點原則。
問:到“十二五”末,我國科技企業孵化器要達到什么規模?
答:2015年,全國孵化器數量達1500家,其中國家級孵化器達到500家,并實施國家級孵化器的動態管理和退出機制。國家級孵化器30%以上建立創業苗圃和企業加速器,50%以上具有天使投資和持股孵化功能,60%以上從業人員接受孵化器專業培訓,80%建有公共技術服務平臺,90%形成創業導師輔導體系。
問:“十二五”科技企業孵化器發展有哪些重點任務?
答:共有四項重點任務:
創新機制,實現多元發展;
拓展功能,提升服務能力;
完善網絡,搭建共享平臺;
營造環境,弘揚創業文化。
問:如何創新機制,實現多元發展?
答:1.實施分類指導。制定世界一流、區域標桿和具有專業特色孵化器的評價標準和細則,對國家級孵化器實施分類指導,全面促進孵化器專業化和特色化發展。
打造孵化鏈條。針對不同成長階段科技企業的需求,建設與之相適應的不同類型科技創新創業孵化載體。建設“創業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的孵化體系,制定和完善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加強規范管理。
創新孵化形態。鼓勵孵化器采取多種形式發展,探索建立網絡虛擬孵化器、微型孵化器、農業科技企業孵化器、創新工場等類型的新型孵化器,輻射更多科技創業者,鼓勵有條件的孵化器向外輸出孵化服務。
創新運營機制。鼓勵社會資本投資興辦孵化器,探索孵化器可持續發展的運營模式。鼓勵國有孵化器實行組織創新和機制創新,采用市場機制運營。采用持股孵化等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從業人員的積極性。
問:如何拓展功能,提升服務能力?
答:1.聚集創新創業要素。拓寬孵化器服務內容,進一步聚集政、產、學、研、金、介、貿等優勢資源,實現技術轉移、成果推廣、國際合作、人才引進和融資服務等各種創新要素集聚。建立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和專業服務體系,不斷提升服務質量和水平。
2.健全金融投資功能。積極完善孵化器的投融資功能,鼓勵孵化器及其管理人員持股孵化。鼓勵孵化器與創業投資機構合作,建立孵化體系內的天使投資網絡,實現孵化體系內資金和項目的共享。加大與銀行、擔保等金融機構的合作力度。
3.加強創業導師建設。制定和完善創業導師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加強對創業導師的認定和規范工作,建立完善的“聯絡員+輔導員+創業導師”的孵化體系。
4.強化孵化培訓工作。建立完善的孵化培訓體系,開展對孵化器管理人員、孵化服務人員和創業者三個層次的培訓。建設孵化從業人員培訓基地,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和資質認定。
問:如何完善網絡,搭建共享平臺?
答:1.建設網絡平臺。建設全國統一的“科技創新創業網絡信息平臺”,探索建立以孵化器為信譽擔保主體的孵化采購交易平臺。
2.加強專業合作。加強與大學和科研院所等創新源頭的合作,對接生產力促進中心、技術轉移中心等其他科技服務機構,形成與技術轉移、創業服務、市場拓展和投融資等服務機構合作的互利共贏模式。
3.完善行業組織。建立和完善孵化器行業聯盟和區域性行業組織。加強區域性行業組織之間的聯系和合作。積極創辦全國性孵化器的行業協會,加強行業合作,規范行業行為,促進行業發展。
4.推動國際合作。吸引外籍人士、海外歸國留學人員來華創業。鼓勵與海外機構和組織合作共建孵化器。鼓勵并支持開展國際企業境外孵化服務。鼓勵孵化器及在孵企業開展國際交流、培訓及項目合作。
問:如何營造環境,弘揚創業文化?
答:1.建設創新創業示范區。支持科技創新創業活躍、孵化能力突出的園區或城市,建設科技創新創業示范區,建立完善相關考核、評價標準和細則。
2.聚集創新創業人才。鼓勵孵化器落實國家千人計劃,集聚高層次創業人才。鼓勵孵化器建立人才信息平臺,建立健全在孵企業人才信息與交流的機制。鼓勵孵化器開展人才培訓、人才招聘、人才與項目對接、人才展示等服務工作。
3.舉辦創新創業大賽。本著“集中資源、提升水平、覆蓋全國”原則,充分調動地方積極性,聚集科技、金融和媒體在內的各種社會資源,舉辦全國層面的“中國創新創業大賽”,幫助優秀創業者脫穎而出,在全社會營造創新創業良好氛圍,弘揚創新創業文化。
4.樹立創新創業品牌。建立“CTP科技企業孵化器”統一標識,發揮火炬品牌的國內外影響、輻射和對創業企業的集聚作用。推動孵化器創業者沙龍和文化建設,搭建孵化器及創業者的互動合作平臺。
5.加強理論研究指導。支持專業研究機構的創建及發展。鼓勵研究機構、專家學者、孵化從業者等開展合作研究。支持研究孵化器理論和實踐問題,總結孵化器實踐發展中的新變化、新特點和新趨勢,探索孵化器未來的發展道路。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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