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12月6日電 (記者張依)記者從鐵道部獲悉,為加強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確保行車、人身和施工安全,鐵道部重新修訂了《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現行《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自2008年12月1日施行以來,全路施工安全管理不斷規范,取得了良好成效。但隨著鐵路建設穩步推進,高速鐵路里程不斷增加,新技術、新設備大量投用,在鐵路施工安全方面出現了許多新情況、新問題,現行辦法存在諸多不適應的地方,亟須修訂。
自今年3月份開始,鐵道部運輸局牽頭組織部相關司局和部分鐵路局,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分階段對現行 《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進行討論和修訂并完成初稿。經過部相關部門對初稿進行專題研究后,部運輸局在征求各鐵路局意見后,組織召開了專題座談會,充分聽取各方面各層次意見。
修訂后的 《辦法》整合了原有針對鄰近營業線作業安全和施工作業人身安全的2個補充辦法,對部分條款進行修訂,由原來十七章82條改為二十一章117條,增加了高速鐵路、鄰近營業線、跨局通信、施工安全防護、施工管理信息系統等相關內容,對施工和維修“天窗”標準、施工點前慢行、利用列車間隔維修作業、運輸調整日等進行了重新規定。
《辦法》明確規定,高速鐵路 “天窗”原則上不少于240分鐘;普速鐵路施工 “天窗”在大中修施工時,不少于180分鐘;普速鐵路維修 “天窗”,雙線不少于120分鐘,單線不少于90分鐘。
鐵道部要求各鐵路局認真學習、準確掌握新 《辦法》,制定實施細則,切實做好新 《辦法》下施工和養護維修管理的調整工作。
來源:人民鐵道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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