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訊 商務部近日發出通知,今年中央財政將支持河北保定市、安徽亳州市、四川成都市和廣西玉林市開展中藥材流通追溯體系建設試點。
通知要求,在試點城市建設覆蓋主要中藥材品種、中藥材種植和養殖企業、中藥材經營戶與經營企業、中藥飲片和中成藥生產經營企業、醫療機構以及零售藥店等交易主體參與的來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證、責任可追究的中藥材流通追溯體系。
此次參加試點的城市將按照與中央數據平臺對接的統一標準,開發(購買)應用軟件,實行買賣交易主體及中藥材品種、產地等相關信息的電子化登記與電子結算,對各品種中藥材進行規范化包裝和粘貼可追溯標識,建設中藥材從種植(養殖)、流通到飲片及中成藥加工和使用的全過程追溯子系統。(商文)
來源:中國醫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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