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為規范工業轉型升級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日前制定了《工業轉型升級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明確資金使用安排原則、支持范圍等。
根據辦法,工業轉型升級資金支持范圍包括:公共服務平臺建設;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提升工業產品質量及加強自主品牌培育;工業領域自主創新;工業企業知識產權能力培養;中藥材扶持;行業標準體系建設;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及工業和信息化部商財政部確定的工業轉型升級的其他領域。
辦法明確,工業轉型升級資金必須專款專用,嚴禁截留、擠占和挪用。對弄虛作假、騙取、套取工業轉型升級資金的項目單位,財政部將扣回工業轉型升級資金,并由工業和信息化部責令地方有關部門進行整改,同時該項目單位三年內不得申報工業轉型升級資金。(記者龐東梅報道)
來源:金融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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