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網站20日消息,經國務院批準同意的2012年焦炭出口配額總量為900萬噸。扣除下達給新疆自治區及兵團的邊貿配額50萬噸自治區30萬噸、兵團20萬噸,用于鼓勵新疆地產產品出口、其他省份邊貿出口配額20751噸,剩余847.9249萬噸。第一批已下達423.9625萬噸,剩余第二批可下達數量為423.9624萬噸。
2012年焦炭出口配額第一次分配時,計算公式和分配方案均已上網向社會公布,焦炭業界對此也給予了肯定和認可,為保持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建議本次繼續沿用第一次配額分配的公式。
來源:中國證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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