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財政部、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發布了《關于公布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目錄(第一批)的通知》,涉及共計10個省市區219個項目,總裝機容量990.68萬千瓦。
其中,內蒙古有104個項目,共617.49萬千瓦;黑龍江有48個項目,共計173.35萬千瓦;新疆有20個項目,共計79.6萬千瓦;河南、廣東、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遼寧則分別有14、10、7、7、4、3、2個項目。
在這次補助目錄中,風電項目占比最大。在219個補助項目中,風電項目有172個,共914.04萬千瓦,裝機容量占比92.3%;生物質能發電項目有46個,共76.62萬千瓦;而太陽能發電只有內蒙古鄂爾多斯1個項目。
國家能源局統計數據顯示,2011年我國光伏裝機容量為300萬千瓦,而光伏并網裝機容量為214萬千瓦。這意味著,全國光伏裝機中有29%容量尚未并網。
同時,全球風能理事會發布的全球風電市場裝機數據顯示,截至2011年底,中國的風電累計裝機容量達到6200萬千瓦,與并網裝機的4505萬千瓦相比,仍有近1/3已經完成吊裝的風機未能并網發電。
為了解決并網發電難題,今年4月,財政部、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印發了《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明確了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上網電量的補助標準。
依據該辦法,考慮到可再生能源上網電價、脫硫燃煤機組標桿電價等因素,專為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接入電網系統而發生的工程投資和運行維護費用按上網電量給予適當補助。補助標準為:50公里以內每千瓦時0.01元,50~100公里每千瓦時0.02元,100公里及以上每千瓦時0.03元。
暫行辦法還規定,國家投資或補貼建設的公共可再生能源獨立電力系統的銷售電價,執行同一地區分類銷售電價,其合理的運行和管理費用超出銷售電價的部分,通過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給予適當補助,補助標準暫定為每千瓦每年0.4萬元。(欣華)
來源:中國石化報
轉自: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