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農業部種植業管理司副司長周普國表示農藥殘留不等于農藥超標,殘留量低于標準是安全的,可以放心食用,而超標農產品則存在安全風險,不應食用。
據悉,我國已先后禁止淘汰了33種高毒農藥,包括甲胺磷等在美國等一些發達國家仍在廣泛使用的產品。目前我國高毒農藥的比例已由原來的30%減少到了不足2%,72%以上的農藥是低毒產品。食用含有農藥殘留的農產品是否安全取決于農藥的殘留量、毒性和食用的量。各國在制定農藥殘留限量標準時,增加了至少100倍的安全系數。
為了協調和統一殘留標準,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負責制定農藥殘留國際標準,我國是國際食品法典農藥殘留標準委員會的主席國,因此,我國的農藥殘留標準基本與國際食品法典標準而不是歐美日標準接軌,有的標準比發達國家低,但有的標準比發達國家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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