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26日發布《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的實施意見》,銀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各級銀行業監管機構要鼓勵各類符合條件的投資者投資入股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市場準入的實際工作中不得單獨針對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設置限制條件或其他附加條件;有關投資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法規、政策和程序,以及銀行業市場準入行政許可事項、結果及時公布,持續提高銀行業市場準入的透明度。
銀監會對銀行業金融機構股東的持股比例有相應的審慎要求。《意見》首先強調,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需與其他資本同等遵守這些審慎規定。其次明確,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包括民間資本投資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均應遵守相關規定,規范關聯交易等行為,控制關聯交易風險和其他風險。再次,對于已經或可能發生信用危機,嚴重影響存款人或其他客戶合法權益,或者有違法經營、經營管理不善而可能嚴重危害金融秩序、損害公眾利益等情形的銀行業金融機構,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將依法及時采取相應的風險處置措施。
轉自: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