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證監會明確減少審批,證券業創新松綁


    作者:蔣飛    時間:2012-05-10





    10年間,證券業從全行業的“技術性破產”走向規范發展,如今又站在全面創新的門檻上。《第一財經日報》從在北京召開的“證券行業創新發展研討會”上獲悉,監管層已經明確將改革監管制度,強化證券公司自治權,為創新發展留足制度空間,同時鼓勵證券公司集團化經營,發展“不可替代的核心競爭力”。郭樹清表示,創新要嚴格區分公募和私募,逐步完善投資者適當性制度。

      證券業600多名代表昨日齊聚北京參加證券行業創新發展大會。此前,證監會副主席莊心一帶隊在全行業進行了為期三個月的調研,證券業協會也組織了多次專門研討會,廣泛收集了業界對證券公司各項業務,以及證券公司本身經營方式的意見。此次大會可謂是“水到渠成”。

      監管:事前審批向事后問責過渡

      證券從業者時常針砭過度管制給證券業發展帶來的制約,當前監管者已經做出了積極的轉變,將促進監管向有利于創新的方向發展,實現行政監管、行業自律和公司風控的歸位盡責。

      多位證券公司負責人士告訴記者,今后證監會將逐步減少事前審批,代之以事前報備、事中檢查、事后問責的模式。公司風控部門和行業自律能解決的審批項目,將適時取消。

      監管改革的一個標志性事件將是券商資管產品實現備案制,目前證監會已經在履行相關的程序,過渡期內將實行簡易審批。今后,對于簡單的業務和產品創新,證監會將不搞評審和試點;相對復雜的創新也將簡化和縮短審核流程。

      事實上,近期證券公司的一些創新業務,如盤活保證金的短期理財產品,已經開始實行先向交易所報備,再向證監會報審的模式,較之過去效率大大提高。

      新經紀業務:提升客戶價值

      長期以來,證券行業主要以提供通道服務為主,位于金融產業鏈的低端,業務同質化嚴重,商業模式單一。傳統經紀業務和承銷業務的收入占總收入的比重超過60%,嚴重依賴市場行情。近年來的慘烈傭金戰已經把經紀業務逼到了盈虧邊緣。但從另一角度說,發展新型的經紀業務的意義也十分重大。

      券商經紀業務改革的方向一是發展投資顧問業務,樹立經紀業務品牌。國信證券是這方面的典型案例。國信證券在2005年推出以“一對一專業投資指導”為特色的“金色陽光證券賬戶”,邁出顧問服務第一步。2008年,又針對資產50萬元以上客戶推出了“金天利”現金增值產品。

      國信證券一位負責人表示,國信在投資顧問業務中堅持服務收費,使投資顧問業務從成本中心轉變為利潤中心,實現了良性循環。目前,國信正在探索與投資收益掛鉤的差別傭金率,體現投資顧問業務的專業水平和價值。

      此外,幫助客戶盤活手中的現金和證券資產,已經成為各大券商的重點創新方向。目前既包括以券商為交易對手方的債券質押式回購,也包括客戶相互為交易對手方的證券質押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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