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個稅話題面對面——國家稅務總局解答熱點問題
記者25日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上月底,國家稅務總局局長肖捷等在中國政府網開展了以“稅收·發展·民生”為主題的在線訪談活動,但因時間關系沒來得及回答一些網友所提出個人所得稅等問題,稅務總局近日在網站上予以了回復。
饅頭稅、月餅稅等有認識上的偏差 也有故意炒作因素
過去的一年的時間里,媒體上不斷出現稅收新名詞,“利息稅、饅頭稅、月餅稅、加名稅、加班稅”等等,對于這些稅法上沒有的名詞該怎么看?
稅務總局介紹,這些不同名目的稅收名詞,細分一下,涉及到個稅、增值稅、契稅或者一些與稅收無關的概念。上述現象有的屬于社會、媒體對稅收認識上的偏差,有的屬于故意炒作。
稅務總局還介紹,按照“十二五”規劃,個稅改革目標是改變現有分類分項征稅辦法,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稅制模式。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稅制模式需要相應的征管環境和稅收征管手段做支持,例如,建立納稅人單一賬戶制度,所有的收支項目均通過該賬戶,嚴格控制現金交易,建立較為完備的社會征信體系,個人納稅情況與其貸款、就業、求學、經商、領取養老金等直接關聯,稅收信息化建設較為發達,全社會納稅意識和協稅護稅積極性較高,稅收違法成本較高等。
“目前,我國實行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稅制模式的條件還不完全具備。下一步,稅務總局將會同有關部門按照國家確定的個稅改革的方向和目標積極推進,為實行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稅制模式創造條件。”稅務總局指出。
工資、薪金費用減除標準尚無法解決家庭支出差異
在一些國家,有許多針對居民個人的稅收優惠,比如供養長輩、太太全職在家都會有一定的稅收減免,那么,我國的稅收政策為什么不能有這樣的設計,是否有朝此方向推進的打算?
稅務總局介紹,目前我國個稅實行的是分類分項征稅辦法,這種模式沒有直接設計教育、贍養老人、扶養子女等專項扣除。但在實際上,我國現行個稅法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費用減除標準對上述因素是有相應考慮的。
稅務總局介紹,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費用減除標準的確定是以社會平均消費支出為依據,包括了家庭生活支出、教育、醫療、贍養老人、扶養子女等項目的平均數額。
“當然,這個平均數額無法解決具體家庭支出的差異性問題。今后我國個稅制度改革的目標就是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稅制模式。”稅務總局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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