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住建部日前下發了《關于做好2012年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要求各地對保障房建立項目庫吸引社會資金建保障房,加大基礎設施投入力度,加強分配和質量管理,全面推進2012年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
根據《通知》要求,各級住建部門要盡快將確定的年度建設任務目標落實到市、縣,并督促各市、縣盡快分解落實到具體建設項目,保證項目盡早開工建設,對季節性停工項目要抓緊復工,加快建設進度。
《通知》要求,列入年度建設計劃的開工項目、基本建成的竣工項目由各級住建部門負責建立年度建設計劃項目庫,并于6月15日前報住建部備案,在年度計劃實施過程中,項目發生變更要及時。
《通知》鼓勵地方政府拓寬資金來源渠道,以提高投資完成率。《通知》明確要求各級住建部門要積極配合財政部門,研究公共租賃住房商業銀行貸款具體貼息政策,創新財政支持方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保障性住房建設。中央補助資金下達后,各省市住建部門要配合有關部門在規定時限內,將補助資金分解落實或明確到具體建設項目中,并報住建部備案。
《通知》還要求,各級住建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各市、縣做好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投資需求測算工作,合理確定年度投資規模,積極拓寬資金來源渠道,做好資金籌集安排工作,并具體分解落實到各類建設項目,確保各類資金來源渠道落實到位,不留缺口。
對于民眾關心的保障房配套設施建設及工程質量問題,《通知》要求各地結合實際優化2012年建設項目的規劃布局,提高規劃設計水平。其中,集中建設、選址要盡量安排在交通便利、基礎設施齊全的地段,做到給排水、供電、燃氣、供暖、消防等設施齊全。
來源:中華建筑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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