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改委:物價溫和上漲可以承受


    時間:2012-04-18





    只要物價控制在合理區間內,明顯低于經濟增速與居民收入增長,上漲就是社會可承受的,也是宏觀政策可接受的。資源環境價格改革要把握好時機、節奏和力度,與財稅、社會保障等方面改革協調推進,將負面影響減小到最低限度。

      一手穩物價,一手推改革,高層對通脹水平的容忍度或將有所放寬。

      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彭森日前撰文提出,在經濟轉型、快速發展階段,適度、溫和的物價上漲不僅是難以避免的,也應是可以承受的。

      他同時強調,要把握好時機、節奏和力度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和環保收費改革。

      業內人士分析,在當前物價總水平趨于回落的背景下,高層對通脹水平的容忍度或將有所放寬,給未來的資源環境價格改革提供空間。

      “希望中國長期保持‘高增長、低通脹’,只是一個美好的愿望。”彭森在文章中援引統計數據指出,2005年至2010年,中國工業企業原料燃料動力購進價格指數累計上升了42%,土地交易價格累計上升了79.2%,農村用工成本累計上升了1.36倍。“這些成本,遲早都要反映到最終價格上。”

      在他看來,作為發展中國家,我國將長期面臨“兩個不可避免”的趨勢——一是隨著城市化進程加快和城鄉居民消費水平的提高,對農副產品的需求將不斷增加,價格出現上漲的趨勢不可避免;二是由于中國人多地少,人均資源占有率低,資源性產品價格、勞動力工資和環境保護成本等上漲的趨勢不可避免。

      因此,在經濟轉型、快速發展階段,適度、溫和的物價上漲不僅是難以避免的,也應是可以承受的。彭森指出,只要物價漲幅控制在合理區間內,明顯低于經濟增速,明顯低于居民收入增長幅度,那么,這種可控的、溫和的物價上漲就是社會可承受的,也是宏觀政策可接受的。

      值得注意的是,推進價格改革與穩定價格水平關系密切相關。在推進過程中,要“把握好改革的時機、節奏和力度。”

      彭森強調,既不能因價格總水平上漲就停止改革,也不能因為價格總水平比較平穩就集中推出改革措施。

      具體而言,就是按照有利于保障市場供應,促進經濟發展的原則,把握改革時機;按照先易后難、先急后緩的次序,安排好出臺改革措施的節奏;還要按照兼顧社會承受能力和市場需求的要求,把握好價格改革的力度。

      另外,價格改革要與財稅、收入分配、社會保障等方面的改革協調推進,完善改革的配套措施,將改革的負面影響減小到最低限度。

    來源: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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