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稅總局:出差交通費和餐費補貼報銷免征個稅


    時間:2012-04-13





    4月11日上午,國稅總局就企業及個人所得稅咨詢熱點作出解答。職工出差的交通費、餐費補貼如作為公司費用予以報銷,免收個人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巡視員盧云表示,根據現行個人所得稅法和有關政策規定,單位以現金方式給出差人員發放交通費、餐費補貼應征收個人所得稅,但如果單位是根據國家有關一定標準,憑出差人員實際發生的交通費、餐費發票作為公司費用予以報銷,可以不作為個人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關于通訊費補貼,盧云補充道,如果所在省市地方稅務局報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后,規定了通訊費免稅標準的,可以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反之應予以征收個人所得稅。


      轉自: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35964

    www.色五月.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