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銀監會嚴令各銀行:未公示項目不得收費


    作者:苗燕    時間:2012-04-10





    銀行亂收費屢禁不止,監管層再掀治理風暴。

      記者從銀監會獲悉,經過前期對銀行附加不合理貸款條件、收取不合理費用問題進行集中整治后,銀監會近期將就執行中發現的問題,進一步進行整改。

      “此次整改的力度將更強。”銀監會監管一部主任楊家才特別強調:銀行未公示的收費項目,不得進行收費。

      下一步,銀監會將組織各級監管機構全面開展現場查訪,重點查處以貸轉存、存貸掛鉤、以貸收費、浮利分費、借貸搭售、一浮到頂、轉嫁成本等問題。

      對于收取不合理費用行為,將重點查處沒有公示而收費的;超出公示范圍,實際收費與名錄不相符的;實際收費與公示價格不一致的;沒有提供實質性服務而收費的;分支機構自定服務收費項目和標準的;銀行對政府指導價或政府定價的服務收費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即收費項目不符合規定、價格標準不符合規定以及政府有關部門已明令取消的項目仍在收費的。

      銀監會要求,銀行要遵循政府指導價含政府定價和市場調節價分開的原則,對兩類收費項目分類排序、逐項編號,便于消費者理解。同時,遵循收費依據充分和優惠政策透明的原則,充分披露各項服務的業務功能、收費依據和優惠政策,便于消費者進行選擇。

      “銀行還要遵循價格浮動授權清晰的原則,對于浮動收費項目,由法人總部明確價格浮動范圍和對分支機構的授權,分支機構只能按照授權在浮動區間內合理收費。”銀監會表示:各家銀行應采取在官網公示和網點現場公示相結合的原則,完善收費公開方式。違者將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此外,銀監會還將積極配合國家價格主管部門,盡快制定出臺《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等法規制度,全面規范和約束銀行的服務收費行為,建立完善規范銀行服務收費的長效機制。

      同時,銀監會將建立投訴舉報回應機制。各家銀行和各地銀監局都要設立并公布投訴舉報電話,并建立相應的投訴舉報回應機制,對廣大消費者的訴求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答復。(苗燕)

    來源: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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