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土部立八項制度緊控土地資源


    作者:朱楠    時間:2012-03-27





      □實行土地資源市場配置,縮小劃撥供地范圍

      □堅持和完善國有土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

      □加快推進經營性集體建設用地使用制度改革

      國土資源部首次完整闡述了節約集約用地制度體系的八項內容,爭取年底前基本建立節約集約用地制度。

      記者從國土部獲悉,這份名為《關于大力推進節約集約用地制度建設的意見》提出:加快建設體系完備、措施得力、切實可行的節約集約用地制度,并要求各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在今年11月底前將落實《意見》的情況上報。

      根據《意見》,大力推進節約集約用地制度建設必須合理控制建設用地規模,優化土地利用布局和結構,拓展符合資源國情的建設用地新空間,創新節約集約用地模式,加強節約集約用地考核,促進各項建設少占地、不占或少占耕地,實現以較少的土地資源消耗保障支撐更大規模的經濟增長。

      《意見》首度明確,各地要重點建立健全八項節約集約用地制度:一是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管控制度。實行建設用地總量控制、以人均建設用地為基本標準的城鎮工礦用地規模控制、農村建設用地規模控制、建設用地布局和結構控制、耕地和基本農田總量及空間布局控制等。

      二是土地利用計劃調節制度。加強和改進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管理,實行差別化的計劃區域調節政策、有保有控的產業用地政策。

      三是建設用地使用制度。實行建設項目用地準入標準、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指標和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指標控制,探索建立經營性建設項目投資和產出標準體系。

      四是土地資源市場配置制度。實行土地資源市場配置,完善國有土地出讓、租賃、作價入股等配置方式;實行經營性基礎設施用地有償使用,縮小劃撥供地范圍;堅持和完善國有土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加快推進經營性集體建設用地使用制度改革。

      五是節約集約用地鼓勵政策制度。實行開發區節約集約用地和工業用地節約集約用地鼓勵政策、優先發展產業的地價政策,鼓勵地上地下空間開發利用。

      六是土地利用監測監管制度。實行土地供應全程監管、土地利用巡查、土地開發利用信息公開。

      七是土地利用評價考核制度。實行城鄉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評價考核,開展重點城市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潛力評價,并以考核與評價結果作為制定相關用地政策的重要依據。

      八是著力構建“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公眾參與、上下聯動”的共同責任制度。(朱楠)

    來源: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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