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銀監會下放農商行組建審批權,嚴格限制跨區經營


    時間:2012-03-15





    3月8日,接近監管層的權威人士透露,銀監會將有條件下放農村信用社改制組建農村商業銀行的行政許可權限。

      “完全采取市場化方式化解歷史包袱的縣域法人改制機構,銀監會將其改制的行政許可決定權下放到地方銀監局。”該人士表示,“但通過政府扶持方式實施改制的,暫仍由銀監會審批。”但是,審批權限的下放是有選擇性的,須根據地方銀監局審查質量和轄內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改革的質量來決定。

      在下放組建農商行審批權限的同時,銀監會將收緊農商行設立異地分支機構的審批權限。上述權威人士表示,農商行以后原則上不得跨省設立分支機構,跨省設立分支機構的,必須報銀監會審批。

      一位參與農信社改革多年的資深人士認同這一調整,認為農商行的發展方向應該是立足本地、服務社區,打造社區型銀行。“但客觀上又會打擊農信社改革的積極性。”一東北地區縣聯社的理事長表示,“如果不讓我異地設立分支機構,我改制的意義就不大了。”

      農商行組建進入高潮

      銀監會數據顯示,截至2011年末,全國共組建農村銀行機構432家,其中農村商業銀行259家。當年新組建農村商業銀行154家,超歷年總和。2012年,農商行的組建將延續2011年的高潮。

      記者從日前各省召開的地方“兩會”、地方金融工作會議以及農合機構工作會議等獲悉,信用社組建農商行將成為2012年農村中小金融機構改革的主題。

      江西計劃用4年時間將全省50%的農信社改制為農商行,廣東2012年將把13家農信社改制為農商行。

      在銀監會看來,組建股份制的農商行正是化解農信社歷史包袱、解決長期性結構性問題的主渠道。

      2011年,全國通過組建農商行合計化解不良貸款和歷史虧損掛賬等歷史包袱450億元,其中發起人出資購買240億元,政府幫助消化109億元,機構自身消化101億元。

      銀監會數據顯示,截至2011年末,全國農村中小金融機構不良貸款率降至5.5%,比年初下降2個百分點;當年補充資本1662億元,整體加權平均資本充足率達到10.7%;全年消化歷年虧損掛賬219億元,2041家法人機構完全化解歷年虧損掛賬,風險抵御能力明顯增強。

      目前,農村銀行機構資產總額占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44.1%,其中農商行占33.1%。上述權威人士表示,農村銀行機構資本、資產比重年內就將占到半壁江山。

      市場化改制三模式

      前述資深農信社人士認為,銀監會下審批權限將加速農村銀行機構的發展,同時也會激勵地方銀監局督促農信社更多采用市場化的方式進行改制。

      在他看來,農信社最常見的市場化改制方式有三種,一是企業增資入股,通過增加資本金滿足監管的指標要求;二是溢價發行股份,溢價部分用來化解不良資產;三是將不良資產剝離給社會上的其他主體,然后再回購。

      但市場化解決方式并不容易,“當前社會對信用社的經營管理普遍是缺乏信心的。”他說,“有的信用社當期收益不好,歷史沉淀掛賬太多,少則一兩個億、多則三五個億,要用很大的力氣消化。如果外部投資無法實現增值,市場化運作也進行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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