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昨日宣布,2月1日起正式實施公司預披露提前制度。同時,為進一步規范行政許可行為,提高監管工作透明度,以服務投資者為宗旨,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則,從2月1日起,對發行監管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審核工作流程及申報企業情況予以公示。
據介紹,按照依法行政、公開透明、集體決策、分工制衡的要求,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審核工作流程分為受理、反饋會、見面會、問核、預先披露、初審會、發審會、封卷、會后事項審核、核準發行等十個主要環節,分別由不同處室負責,相互配合、相互制約。
“通過雙人審核、集體決策的機制確保對每一個發行申請人的審核決定均通過會議以集體討論的方式提出意見,避免個人決斷。”上述負責人說,此次流程公開使證監會的審核工作也接受監督和約束,通過雙向公開使發行市場更加公開、公平、公正,督促中介機構和證監會審核人員勤勉盡責,也使所有擬上市企業都能共同倡導公開理念。
值得注意的是,包括主板、中小板和創業板的發審過程中,證監會都將征求發行人注冊地省級人民政府是否同意其發行股票的意見,同時就發行人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是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投資管理規定征求國家發改委的意見。而特殊行業的企業還根據具體情況征求相關主管部門的意見。在國家發改委和相關主管部門未回復意見前,不安排相關發行人的預先披露和初審會。
上述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總結預披露提前的經驗,在條件成熟的時候,做到公司材料一提交,就進行公開披露,這樣對中介機構的要求更高,督促保薦機構進一步提升工作質量,證監會也可以從幫助中介機構改材料的繁重工作中脫身出來,更多地專注于風險的把控。
與此同時,上述負責人介紹,證監會自2月1日起將申請IPO企業的預披露時間由原來的發審會前5天提前到了初審會之前,大約為發審會前30天左右,并披露了申報企業情況。
據介紹,申報企業情況以表格形式公示,內容包括申報企業的名稱、注冊地、所屬行業、擬上市地、保薦機構、保薦代表人、會計師事務所、簽字會計師、律師事務所、簽字律師、備注等信息以及本年度首發申請終止審查企業的名稱、終止審查決定時間。申報企業情況每周更新一次。
昨日公布的《發行監管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申報企業基本信息情況表》顯示,截至今年1月31日,中海信托等50家企業處于“初審中”狀態;杭州銀行等204家企業處于“落實反饋意見中”狀態;西部證券等41家企業處于“已預披露”狀態。
同時,證監會發行監管部還公布了2012年度首發申請終止審查企業的名單,包括浙江中馬汽車變速器股份有限公司、甘肅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湖南華菱線纜股份有限公司和俏江南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其中,俏江南終止審查決定時間為今年的1月30日,另外三家為1月12日。
創業板公司方面,山東泰豐液壓股份有限公司等25家企業處于“初審中”狀態;蘇州斯萊克精密設備股份有限公司等126家企業處于“落實反饋意見中”狀態中;江蘇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39家企業處于“已預披露”狀態;北京天元網絡股份有限公司等30家企業處于“中止審查”狀態。
此外,還有5家企業終止審查,包括廣東九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蘇太平橡膠股份有限公司,終止審查決定時間均為1月12日,武漢新華揚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終止審查決定時間為1月13日,北京綠創聲學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快可光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終止審查決定時間為1月18日。
與此同時,負責人透露,創業板開板以來,有88家企業主動撤回了申請材料。“這些企業知難而退,普遍認為自己存在走不下去的情況。”
他同時表示,證監會不可能在初審會上就否決一家企業,“我們是沒有這個權利。”而有些企業在提交發審會甚至在提交初審會之前就主動撤回材料,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有很多種,不排除有些是對證監會提出的反饋意見,在回答準備過程中遇到了一些困難,也不排除有些企業的自身情況發生了變化。(朱寶琛)
來源: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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