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央行在1月5日發布《支付機構互聯網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稱目的是為規范和促進互聯網支付業務發展,防范支付風險,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辦法》要求支付機構不得為客戶提供賬戶透支、現金存取和融資服務。
《辦法》要求支付賬戶的開立實行實名制。支付機構對客戶身份信息的真實性負責。支付機構不得為客戶開立匿名、假名支付賬戶。
《辦法》要求個人客戶申請開立支付賬戶時,支付機構應登記客戶的姓名、性別、國籍、職業、住址、聯系方式以及客戶有效身份證件的種類、號碼和有效期限等身份信息,并對客戶姓名、性別、有效身份證件的種類和號碼等基本身份信息的真實性進行審核。
個人支付賬戶單筆收付金額超過1萬元,個人客戶開立的所有支付賬戶月收付金額累計超過5萬元或資金余額連續10天超過5000元的,支付機構還應留存個人客戶的有效身份證件的復印件或者影印件。
《辦法》要求客戶不得利用信用卡透支為支付賬戶充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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