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近日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商務主管部門進一步健全農產品“賣難”應對工作機制。通知指出,由于我國“小生產”和“大市場”矛盾長期存在、自然災害頻發,農產品市場價格波動頻繁,區域性、季節性、結構性“賣難”現象時有發生。對此,地方各級商務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農產品“賣難”問題,加大工作力度,切實維護鮮活農產品市場平穩運行。
通知指出,解決鮮活農產品“賣難”問題,要完善市場運行機制,充分發揮市場調節的基礎性作用。一是組織開展產銷對接。二是強化信息引導作用。
通知指出,針對市場機制還不夠完善、市場自發調節功能較弱等問題,要進一步強化政府服務職能,努力完善市場調控機制。一是健全收儲調節機制。二是完善應急調控體系。三是優化市場經營環境。
通知指出,要積極推動建立風險防范機制。配合有關部門探索建立風險防范機制,研究推動基本蔬菜品種政策性保險,擴大蔬菜保險覆蓋范圍。鼓勵大型骨干企業帶頭履行社會責任,利用自身渠道優勢,擴大市場銷售。
通知要求,地方各級商務主管部門要按照屬地原則,明確分級負責制度,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統籌解決“賣難”問題,根據發生的區域范圍,及時協調解決本地區出現的“賣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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