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部委聯合發文清理“山寨”黃金交易所


    作者:李靜瑕    時間:2011-12-31





      “各地交易所發展太快,遲早都要整頓。”某產權交易所相關負責人的話猶在耳邊,而交易所的整頓在2011年底也悄然鋪開。

      12月27日,央行、公安部、工商總局、銀監會、證監會五部委發出了《關于加強黃金交易所或從事黃金交易平臺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除上海黃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貨交易所外,任何地方、機構或個人均不得設立黃金交易所交易中心,也不得在其他交易場所交易中心內設立黃金交易平臺。

     今年11月份,國務院38號文《國務院關于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切實防范金融風險的決定》就提出,從事保險、信貸、黃金等金融產品交易的交易場所,必須經國務院相關金融管理部門批準設立。38號文掀起了全國交易所的整頓風潮,上述《通知》則是提出整改方向細則的首份規定。

      不規范交易平臺面臨取消

      “其實,黃金交易所之類的,很多都是地方在推動。”一位期貨交易人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

      近年來,隨著各地產權交易所的不斷繁衍,其他各類交易所也如雨后春筍般建立起來。央行表示,我國黃金市場的發展,多層次的黃金市場格局,對促進黃金產業結構調整升級等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隨著黃金價格上漲,投資需求高漲,近年來,各地涌現的黃金交易所或交易平臺等存在管理不規范等問題,風險逐步暴露。

      《通知》規定,除上海黃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貨交易所外,對于有關地方機構、個人正在籌建黃金交易所交易中心或準備在其他交易場所交易中心內設立黃金交易平臺應一律終止相關設立活動。

      已經開業的,要立即停止開辦新的業務,并在當地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由人民銀行牽頭,妥善做好其黃金業務的善后清理工作。

      《通知》表示,上海黃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貨交易所是經國務院批準或同意的開展黃金交易的交易所,兩家交易所已能滿足國內投資者的黃金現貨或期貨投資需求。

      《通知》還要求,對于被責令關閉或者撤銷的黃金交易所 交易中心,當地的工商部門根據人民銀行或地方人民政府的決定,責令限期辦理變更登記、注銷登記,或者依法吊銷營業執照。銀行業金融機構也要停止對其黃金業務的中介服務。

      旨在防范金融風險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浙江匯聯金銀制品網上交易市場網站上發現,就在12月16日,浙江匯聯貴金屬制品交易市場有限公司發布公告,重申二級代理商的規范管理。該公司表示,盡管該市場已經發布了一系列市場規范的通知,但是有個別的會員單位還存在隨意降低代理門檻、隨意提高返傭標準的現象,影響了市場的健康發展。

      上述期貨交易人士對記者表示,這些金融交易所存在著較大的風險。“比如客戶將資金投入到一些地方的交易所,該交易所第二天突然不見了。這個就是最簡單的例子,但是很能說明問題。”

      央行指出,黃金具有貨幣屬性,是一國央行國際儲備的重要組成部分,不同于一般的貴金屬。為維護經濟金融安全和社會穩定,黃金交易應該在經國務院或國務院相關金融管理部門批準的規范交易場所開展。

      央行分析認為,《通知》的出臺,有利于將投資者引導到合法黃金交易場所進行投資,是保護投資者利益、防范金融風險的內在要求。

      同時《通知》還要求,上海黃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貨交易所要進一步加強系統管理,完善各項制度規則,保障市場規范運行;要圍繞市場需求加大產品創新力度,為投資者提供便利化服務。(李靜瑕)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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