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財政部:今年財政收入超預算堅防年終突擊花錢


    作者:劉丹    時間:2011-12-05





      財政部11月30日晚間發布新聞稿稱,財政部副部長廖曉軍30日在全國財政預算執行工作視頻會議上介紹,今年全國財政收入會超額完成預算,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都會有一定數額的超收。

      廖曉軍并強調,各級財政部門、主管部門和預算單位要進一步提高預算執行的均衡性和有效性,堅決防止年終突擊花錢。

      廖曉軍說,中央財政超收的主要原因是進口增長高于年初預計增幅,相應進口稅收實際增長超過預算;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利潤增長超過年初預計,相應企業所得稅實際增長超過預算;工業增加值增幅和物價漲幅高于年初預計,相應增值稅和消費稅增長超過預算等。

      他指出,從客觀上看,12月份的財政支出規模會大一些,主要是一些項目支出前期準備階段資金需求量較小,后期實施階段資金需求量相對較大,特別是一些據實結算和以收定支的項目,往往在年底前進行清算支付等。

      今年全國公共財政預算安排支出10萬億元,1-10月已執行近7.8萬億元。從數據來看,后兩個月還要執行近2.2萬億元,加上超收收入,年底支出規模較大。

      不過,廖曉軍指出,實際上不能簡單地用未執行的支出預算加上當年超收收入來直接確定后兩個月的支出規模。一方面,預算安排的一些支出項目由于客觀條件變化等原因,有些暫不具備執行條件,難以在年底前支出,需要結轉到下年。另一方面,超收收入相當部分要轉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納入明年預算安排。

      廖曉軍強調,要做好年底預算執行工作。除據實結算、以收定支以及一些必須在年底列支的費用外,對12月份財政支出要區別情況,分類處理。

      具體措施包括,嚴格審核財政資金撥付,對于沒有預算的項目或者年內無法執行的項目一律不予支付;嚴格執行財政撥款結轉結余資金管理的制度規定,對年底前還不能執行完畢的項目形成的財政撥款結轉資金,經財政部門審核確認后,結轉下年繼續使用,由部門繼續用于該項目的支出,不得虛列12月份支出。

      同時,保證重點支出需要。要按照國務院要求,落實從土地出讓收益中提取教育資金、農田水利建設資金和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的規定,保證上述資金的籌集足額、到位。(劉丹)

    來源:一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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