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從發改委獲悉,發改委、商務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工商總局、海關總署、國家質檢總局研究決定,將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慶市、青島市、寧波市、廈門市、哈爾濱市、武漢市、廣州市、成都市、南京市、長春市-吉林市、杭州市、福州市、鄭州市、南寧市、昆明市、銀川市、蘇州市、汕頭市等21個城市列為國家電子商務示范城市,原則同意21個城市報送的國家電子商務示范城市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推動示范城市創建工作,八部委將聯合成立國家電子商務示范城市創建工作專家咨詢委員會,協助研究示范城市創建中的矛盾和問題,并為各示范城市推進創建工作、實施重大工程提供咨詢指導。
轉自: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