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國資委頒布了《關于中央企業國有產權置換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以國有產權變動為核心,以中央企業及其全資、絕對控股企業為主線,重點對中央企業內部包括國有單位之間、國有單位與實際控制企業之間的產權置換事項進行了規范,同時對央企之間、央企與地方之間以及涉及上市公司的國有產權置換事項做出了原則規定。
國有產權置換,是指中央企業實施資產重組時,中央企業及其全資、絕對控股企業相互之間以所持企業產權進行交換,或者國有單位以所持企業產權與中央企業實際控制企業所持產權、資產進行交換,且現金作為補價占整個資產交換金額比例低于25%的行為。(李予陽)
來源: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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