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林業局:森林資源可持續經營管理試點啟動


    時間:2011-11-15





      本報訊 國家林業局日前下發關于開展森林資源可持續經營管理試點的通知,將在全國200個單位開展以森林采伐管理改革為核心的森林資源可持續經營管理試點工作。通知要求,要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制訂實施方案、強化隊伍和制度建設,積極穩妥、統籌推進試點工作。


      通知指出,試點工作要堅持嚴格保護、積極發展、科學經營、持續利用的方針,以構建穩定的森林生態系統、增強生態系統功能、實現森林可持續經營為宗旨,以增加森林資源總量、提高森林資源質量、優化森林資源結構為主線,以將森林經營方案編制實施落實到山頭地塊為載體。試點工作要以探索不同區域、不同類型森林可持續經營模式,改善和提升森林生態系統功能,建立科學經營和嚴格保護森林資源長效機制,實現興林和富民緊密結合為原則。


      通知說,力爭在“十二五”期間,基本完成縣級森林可持續經營規劃,國有森林經營單位森林經營方案的編制率達到100%,集體和其他所有制森林經營單位方案編制率達到80%,建立以森林經營方案為核心的森林采伐限額管理制度,全面建立以全國林業發展區劃及森林資源經營管理分區施策導則為基礎的森林資源可持續經營管理宏觀指導體系,以全國、省和縣級森林可持續經營規劃為基礎的經營管理區域決策體系,以各類森林經營方案編制和實施為基礎的經營管理實施體系,以多種森林經營技術、模式為基礎的經營管理技術支撐體系。


      試點工作包括5項重點任務。


      一是科學編制縣級森林經營規劃,做到森林功能區劃與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建設的總體要求相一致,經營模式的確定與經營者的意愿相協調,管理措施與分類經營政策相統一,并力爭將森林經營規劃納入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中統籌安排,探索建立確保規劃實施的政策支持和保障體系。


      二是全面抓好森林經營方案制度的落實,明確森林經營的具體措施并落實到山頭地塊,建立森林經營方案審核(備案)制度和森林經營方案實施保障機制,定期開展森林經營方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和成效監測。


      三是不斷深化森林采伐管理制度改革,把推進森林經營方案制度與采伐管理改革緊密結合起來,把森林經營方案確定的合理采伐量作為編制和分解采伐限額的主要依據,逐步從采伐指標管理向依據森林經營活動進行采伐利用管理轉變。


      四是大力培育一批具有典型帶動作用的示范村、示范林,探索建立長遠利益和近期利益相結合、林農致富和生態保護相結合的森林資源可持續經營管理新模式和新機制。


      五是建立健全森林資源可持續經營管理監測評價體系,定期對各試點單位的經營活動進行生態、經濟和社會影響等方面的調查、監測和評估,不斷總結經驗、完善做法,為科學指導今后的森林資源可持續經營管理提供支持和保障。

    來源:中國綠色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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