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走過25年歷程的我國反避稅工作,目前已形成較為全面的反避稅法規體系,有62件預約定價安排已生效執行,建成了一支專職反避稅隊伍,維護了國家稅收權益。此外,稅務機關通過雙邊磋商,每年為我國企業減少雙重征稅數十億元。這是記者從日前在深圳舉行的反避稅熱點問題交流會上獲悉的。
會上,國家稅務總局總經濟師張志勇指出,從1986年至今,我國的反避稅工作經歷了探索、發展、開拓創新三個階段,如今國內反避稅工作機制逐步健全,專業隊伍初步形成,信息化建設逐步加快,在國際稅收領域也有了越來越多的發言權。伴隨著我國轉讓定價稅制從無到有,并發展到今天的特別納稅調整稅制,稅務機關的反避稅工作已從摸索走向較為成熟和規范的階段,稅企之間的博弈也逐漸走向理性,走向相互理解溝通,并逐漸引入了合作機制。
中國國際稅收研究會會長郝昭成表示,在我國反避稅歷程中,這25年是上上下下共同探索的25年,是國際合作、集體智慧結晶的25年,取得的成績是稅企雙方真心合作的結果。我們要配合法制,施以德治,以更寬闊的國際視野部署和規范反避稅工作。
來自全國稅務系統、四大會計師事務所、企業界、學界的120多名代表齊聚一堂,共同回顧了反避稅工作25年來走過的歷程,交流了成功的經驗。一個簡略的時間表可以窺見這些年來稅務部門的努力:
1986年,深圳市稅務局開始探索反避稅工作。1987年11月,深圳市人民政府頒布了《深圳經濟特區外商投資企業與關聯公司交易業務稅務管理的暫行辦法》。次年1月,財政部稅務總局將上述辦法轉發全國參照執行,成為我國第一部反避稅規章制度。25年前的親歷者、原深圳市稅務局局長邵明均說,當年深圳市外商投資企業一年繳納的所得稅才2000多萬元,外企擁有豐富的避稅經驗,而我國還沒有相應的稅法依據和專業隊伍,反避稅工作困難重重、風險很大。在這種情況下,深圳市并沒有對外企避稅視而不見,而是選擇了有所作為,在稅務總局的指導下,著手開展反避稅工作。
1992年頒布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正式列入轉讓定價條款,標志著我國在涉外稅收管理中全面實施了轉讓定價稅制。
1995年出臺并經1998年修訂后頒布的《關聯企業間業務往來稅務管理規程》,首次引入預約定價安排。
2008年頒布的《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單設特別納稅調整一章,規定了內容豐富的反避稅條款,我國由此形成了較為全面的反避稅立法體系。
據了解,反避稅主要包括的轉讓定價管理、預約定價管理、成本分攤協議和一般反避稅安排等,都已成為我國稅務機關的常規工作內容,相關工作都在平穩而有序地推進。在轉讓定價問題上,控制風險、增加確定性的解決方案是預約定價,首選是雙邊預約定價。我國第一例單邊預約定價于1999年發生在廈門市,第一例雙邊預約定價于2005年發生在深圳市。截至目前,生效執行的單邊預約定價安排42件,雙邊預約定價安排20件,共簽署了25件轉讓定價相應調整的雙邊協議。同時,開始實施發布預約定價年度報告制度,首次對外發布了《中國預約定價安排年度報告(2009)》,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在其網站上予以全文轉載。
在交流會互動環節中,微軟(中國)有限公司大中華區稅務總監李華、首長國際企業有限公司財務總監黃漢明、萊爾德集團亞太區財務主管唐蕓等企業界代表,四大會計師事務所稅務主管合伙人等業內人士,就轉讓定價管理、預約定價管理、成本分攤協議等熱點問題作了交流和發言,各地稅務機關工作人員也就反避稅取得的經驗和存在的問題進行了交流。
稅務總局國際稅務司副司長廖體忠在會議總結中表示,稅務機關將進一步完善反避稅工作機制,繼續執行反避稅案件立結案審批制度,堅持防查并舉,構建管理、服務、調查三位一體、統一規范的反避稅防控體系,不斷拓展反避稅領域。(記者 王心)
來源:中國稅務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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