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副部長汪民31日在此間召開的全國地質環境管理工作會議上說,“十一五”期間,我國共投入各類資金500多億元,使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率提高至30%,有的地區超過了50%。
據介紹,2009年,國土資源部頒布實施《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進一步完善了市場經濟條件下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的責任機制和監管機制。對歷史遺留的礦山地質環境問題,連續3年實施以資源枯竭型城市為主要對象的“百礦換新顏”工程。
汪民說,“十一五”期間,中央財政共投入資金129億元,帶動地方財政、企業和社會資金投入共500多億元,使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率迅速提高◇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工作,不但治理了因采礦造成的地質災害,復墾了土地,恢復了植被,促進了礦業經濟的可持續發展,還結合礦山公園建設為礦區居民提供了優美的居住環境和休閑娛樂場所。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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