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26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公安部消防局有關負責人表示,近期公安部商請住建部將聯合開展建筑外墻易燃可燃保溫材料的專項整治。
公安部消防局防火監督處處長馬恩強介紹,整治的主要措施包括:投入使用的建筑外墻保溫材料脫落、開裂或者裸露的,要采用不燃材料進行封堵、覆蓋;采用易燃可燃保溫材料的建筑,使用單位禁止在建筑外墻安裝廣告牌、燈箱等用電設備;禁止在建筑四周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燃放煙花爆竹;使用單位要在建筑外墻醒目的位置設置醒目的安全提示牌作為標識;有關部門落實有關消防責任,開展巡查檢查;有關單位要對建筑的消防設施加強保養,使其保持完好有效的狀態。
近年來,由建筑外墻保溫材料引發的火災呈多發態勢。2009年央視新址火災、2010年上海“11·5”教師公寓火災以及今年2月3日沈陽皇朝萬鑫國際大廈火災,都是因為建筑外墻采用的易燃可燃保溫材料引發大火,造成大量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來源: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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