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運輸部將與蘇浙滬建立規劃協商機制


    時間:2011-10-28





      本報訊(駐滬記者呂雪)10月22日,上海組合港管理委員會召開第四次全體會議,確定了“十二五”期間上海組合港要開展的11項重大行動計劃。上海組合港管理委員會主任、交通運輸部副部長徐祖遠表示,交通運輸部將與蘇浙滬緊密配合,立足長三角,打好組合拳,加強重大問題協商,共同推進完善港口集疏運體系,發展現代航運服務,促進長三角地區港口、航運協調發展。


      會議審議通過了《推進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重點工作行動計劃(2011年—2015年)》(簡稱《行動計劃》),交通運輸部將與江蘇、浙江、上海“兩省一市”建立上海組合港規劃協商機制,完善長三角區域港口、航運規劃協商通報機制,推動長三角區域各港規劃對接,共同推進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


      依照《行動計劃》,“十二五”期間,將完善組合港辦公室工作制度,建立上海組合港規劃協商機制,促進各港規劃銜接;組織聯合研究并推進鐵水聯運發展;建立上海國際航運中心綜合信息服務平臺,逐步建立全國水運數據中心長三角分中心,發展智能航運;完善區域監管機制,規范運輸市場秩序;繼續發布港口經濟形勢分析報告,引導企業健康發展;加強港航政策研究,促進區域港口合作;優化內河集疏運體系,提高水水中轉比例;聯合研究航運金融,加快發展現代航運服務業;加強國際合作,建立高端人才培訓機構;聯合舉辦大型港航系列宣傳活動;推動建立具有世界較強影響的中國國際航運節。


      徐祖遠表示,長三角地區港口在我國經濟和港口航運發展中占有重要地位,加強區域內部協調協同協作,加強企業之間的資產聯系,加強行政管理機構之間的有效合作,對于促進長三角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和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來源:中國水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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