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計2016年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
——文化部部長蔡武解讀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
10月18日在京閉幕的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要加快發展文化產業、推動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
這是繼去年10月18日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建議》和今年3月14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通過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之后,第三次提出“推動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
文化部部長蔡武日前在京就《決定》中文化產業發展的相關內容接受了記者采訪。
預計2016年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
記者:關于文化產業,《決定》有哪些重要論述?
蔡武:《決定》指出,必須堅持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按照全面協調可持續的要求,推動文化產業實現跨越式發展,使之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經濟結構戰略調整的重要支點、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著力點,為推動科學發展提供重要的支撐。圍繞這樣一個任務,《決定》從四個方面做出了部署,一是構建現代文化產業體系,二是形成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的文化產業格局,三是推動文化科技的創新,四是擴大文化消費。
記者:《決定》強調,加快發展文化產業、推動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近年來,我國文化產業發展處于一種什么態勢?預計什么時候能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
蔡武:近年來,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總體速度較快,文化產業增加值占GDP比重穩步提高。2004年至2010年,全國文化產業增加值年平均增長速度超過23%,2010年全國文化產業的增加值突破了1.1萬億元,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為2.78%,一些省市文化產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超過5%,已經成為當地的支柱性產業。
按照平均增速估算,2016年我國文化產業的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將達到5%,在全國范圍內可以實現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的目標。
市場對文化產業應起“積極作用”而非“基礎性作用”
記者:《決定》指出,必須牢牢把握正確方向,加快推進文化體制改革,發揮市場在文化資源配置中的積極作用。市場對于文化產業,為什么不是“基礎性作用”,而是“積極作用”?
蔡武:在經濟改革中,在構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過程中,提出要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在講文化產業發展時,提到發揮市場在文化資源配置中的積極作用,要考慮到文化的產品和服務具有雙重屬性,特別是具有意識形態屬性。市場在這個領域中可以發揮積極的作用,但和其他的經濟領域不同,我們還要保證對市場的調控能力,要將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相統一,這是對文化產業發展的一個特殊要求,所以要強調市場的“積極作用”,而沒有用經濟改革中提到的“基礎性作用”這一提法。
公共財政保證文化投入增幅高于經常性收入增幅
記者:圍繞“加快發展文化產業,推動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這個任務,《決定》從哪些方面做了部署?
蔡武:六個方面。一是要深化國有文化單位改革。要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為重點,加快推進經營性文化單位改革,培育合格的市場主體,明確提出要推進一般國有文藝院團、非時政類的報刊社和新聞網站轉企改制,拓展出版、發行、影視企業的改革成果,形成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體現文化企業特點的資產組織形式和經營管理模式。要全面推進文化事業單位的人事、收入分配、社會保障的制度改革,創新公共文化服務設施運行機制,要推動一般時政類報刊社、公益性出版社、代表民族特色和國家水準的文藝院團等事業單位實行企業化管理,增強面向市場、面向群眾提供服務的能力。我們的院團轉企改制從來不是為了給政府甩包袱,而是為了培育合格的市場主體,建立現代的強大的文化產業體系,保障國有文化單位在市場競爭中對市場的主導作用,提高國際競爭力,所以要在做大做強上下功夫。這就是為什么不能搞翻牌公司,不能搞假改革。不走出傳統的體制,形不成合格的市場主體,提高我們的文化軟實力就成為一句空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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