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前夕,國家質檢總局在其官方網站發布關于10月下旬將召開《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征求意見稿》立法聽證會的通知,就汽車“三包”規定再次面向社會征集意見。
此次意見稿的出臺,距離上次面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已經過去了將近7年的時間。
為啥汽車不能包換包退?
“汽車三包?沒聽說過!”在北京南城匯豐汽配城,筆者碰到了為剛剛購買的豐田汽車置辦車窗貼膜、座椅套具等配件的車主陳先生。談起汽車“三包”,陳先生一臉茫然:“汽車真的可以包換、包退嗎?銷售商能聽咱的?”
聽陳先生介紹,他前不久剛剛賣掉自己的一輛中華汽車。“那車是三年前花11萬多元買的,保修期是3年6萬公里,大的問題沒有,但是經常有些小問題,光是門板就換了六七個,保修期一過,我索性就把它賣了。”
陳先生說,在保修期內,銷售商會提供免費的維修和零部件更換的服務,每次服務態度也還不錯,但是等保修期一過,自己就需要承擔這些維修費用,既費錢又費時,所以只能忍痛賣掉,自己承擔損失。
早在2004年12月23日,國家質檢總局就發布《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草案》,并向社會征求意見。然而,7年過去了,汽車“三包”仍是一紙空文。
“汽車是特殊商品,不是普通商品,所以不適用于消費者保護法的有關規定。”廣州本田4S店一位銷售人員表示,“按現行汽車售后服務辦法,在正常的汽車保質期內,出現問題一般首先要協商,屬于責任范圍內的,銷售商會提供修理服務。而對于部分零件,如真皮沙發在正常使用的情況下損壞,經鑒定確認,可以由廠家負責包換,銷售商不承擔賠償。”
“特殊商品”,成為阻礙汽車“三包”政策推行的最大障礙。據稱,一輛汽車的組成部件有3.6萬個,而這些部件往往來自多家零件提供商。同時,汽車在消費者使用的過程中,會與石油供應商、其他使用者等第三方發生關系。因而,最終汽車質量責任的鑒定便變得十分復雜。這也是汽車廠家、銷售商等長期不對汽車實行“三包”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包”能讓多方從中受益
2009和2010年,中國汽車市場連續兩年成為全球最大新車市場,同時,消費者投訴也與日俱增。中國消費者協會統計,2010年全國消協組織共受理汽車投訴20405件,同比增長51.1%。其中,因汽車質量問題產生的投訴占55.5%。
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中國消費者協會副會長劉俊海教授認為,汽車產品雖然是特殊的商品,但是它更有商品的一般性,而且一般性大于特殊性。正視汽車消費者的權益保護,是當下管理部門以及汽車的制造商、銷售商等不容回避的問題。
劉俊海認為,汽車產品“三包”條例表面看,可能會對汽車生產廠家造成一定的壓力,但實際上它迫使汽車廠家更關注產品質量,把產品做得更好,避免過多出現退、換、修的情況,會相應降低由此產生的成本和損失。“從長遠來看,推出汽車‘三包’政策,對于中國的汽車產業是具有重大意義的,而利益多方能夠從中獲得共贏。”
分析人士指出,汽車“三包”主要集中在售后服務上。目前,有關汽車維修服務規程、車輛預檢、車輛修理、質量檢查等重要環節及質量要求已逐步規范、完善,“三包”基本具備可操作性。希望這次“征求意見”后,進一步細化操作規則,讓汽車“三包”不再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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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三包”,是企業對所售商品實行包修、包換、包退的簡稱。國家質檢總局這次發布《意見稿》規定,產品售出30天有問題可免費退車,而在整車“三包”有效期內,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進行了2次修理仍未排除或又出現新的故障的,消費者可選擇退貨、更換或修理。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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