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近日對外發布了《國家環境保護“十二五”環境與健康工作規劃》以下簡稱《規劃》。
“這是環保部第一次發布環境與健康主題的專項五年規劃,這也從側面反映出由環境事故引發的健康問題已成為一個重大的公共問題。”一位環保政策專家對本報分析。
環保部科技標準司環境健康管理處的一個官員對記者解釋,“《規劃》的出臺,是環保部門落實2007年18部委聯合制定的《國家環境與健康行動計劃2007-2015》以下簡稱《計劃》的體現,環保部也是最早提出自己的落實規劃方案的部門。”
根據《規劃》,環保部一共設計了環境與健康問題調查、環境與健康綜合監測試點示范等十大工程,共計投資25.32億元。
20年未開展相關調查
隨著我國進入工業化中期階段,由環境污染導致的健康損害問題近年來頻繁發生。
《規劃》指出,“十一五”期間發生的232起較大III級以上環境事件中,56起為環境污染導致健康損害事件;37起環境事件發展為群體性事件,涉及環境與健康問題的就有19起;陜西省鳳翔縣、河南省濟源市和湖南省武岡市等31起重特大重金屬污染事件。
根據世界銀行的研究,中國有近10億人生活在總懸浮顆粒物超過世界衛生組織標準的環境中,有3億多農村人口存在飲水不安全的問題,上海的黃浦江、天津引自灤河的水以及松花江吉林江段水中,均檢出大量有機物。
前述環保政策專家對本報記者指出,上述研究數據都不是完整的,底數不清成為解決環境與健康問題的瓶頸。對此,《規劃》也承認,我國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未再開展全國性或區域大規模環境與健康調查工作,基礎性、連續性的調查和監測也未能納入常規工作。
同時,從機構設置看,目前只在國家層面設立了專門機構,配置了有限人員,如原國家環保總局于2005年1月專門設立了環境健康與監測管理機構,即現在的環保部科技標準司下面的環境健康管理處,主要從基礎調查、標準制訂、科學研究等方面推動環境與健康工作,但從地方層面來看,既無專門機構也無專門人員,已經嚴重影響了環境與健康工作的開展。
因此,在2007年,由衛生部、原國家環保總局、發改委等18個部委共同制定了《國家環境與健康行動計劃2007-2015》,其中衛生部和原國家環保總局為牽頭單位,其余16個部委為配合參與單位。
但此次《規劃》的制定并沒有衛生部的參與。一位參與規劃編制的專家對記者表示,“《規劃》主要從環保的角度考慮的,至于衛生部是否要另外出一個從衛生角度考慮的專項規劃,目前還不清楚他們的想法。”
應優先整治高危污染源
《規劃》提出了未來五年的工作目標,即到2015年,初步建立環境與健康工作的管理隊伍,完成全國重點地區環境與健康問題調查,掌握全國主要地區、主要環境問題對人群健康影響的基本狀況;開展環境與健康綜合監測試點,初步建立重點地區環境與健康綜合監測網絡;環境與健康標準規范體系進一步完善,發布相關標準及技術規范;建立起一套可服務于環境與健康風險管理的數據庫和信息系統,環境與健康風險評價和事故應急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環保部表示,未來將加強環保系統內部的協調配合,將環境與健康調查與《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農村環境污染綜合整治等工作相結合,將環境與健康管理滲透到環境保護的核心管理政策手段中,并督促省級環保部門逐步建立和完善環境與健康的專門管理機構,市、縣級環保部門也要逐步配備專人負責環境與健康工作。
為了實現預定目標,《規劃》設計了十大重點項目,共計投資約25.32億元,其中環境與健康問題調查18.5億元、環境與健康綜合監測試點示范2.1億、環境與健康數據庫及信息管理系統建設1億、環境與健康調查技術支持體系建設9200萬、環境與健康風險評估技術支持體系建設6000萬、環境與健康風險應對技術體系3000萬、環境與健康法律法規體系建設3000萬、環境與健康重點實驗室建設4000萬、環境與健康基礎能力建設7000萬、環境與健康宣傳教育計劃5000萬。
針對上述規劃項目,中國科學院科技政策與管理科學研究所副所長王毅對本報表示, “環境與健康之間的因果關系比較復雜,對那些因果關系尚不明確的污染物質需要長期要求,當務之急是優先考慮整治已明確的高危污染物質,很可惜這部分內容在《規劃》中缺失了。”
在諸多高危污染物中,高危化學物質對人體危害最大。王毅對本報呼吁,應盡快制定高危化學物質的管理法律法規,以規劃企業對高危化學物質的使用和排放行為,減少環境事故的發生。(王爾德 姜靜)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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