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國資委副主任黃淑和9月20日在中央企業法制工作會議上指出,此外,他還要求央企要研究把握產業轉型升級的法律環境,積極參與有關立法,并提出立法建議。
“要系統梳理企業轉型升級的各類法律要求,選準開展法律管理的切入點,超前介入、及時跟進。”國資委副主任黃淑和9月20日在中央企業法制工作會議上指出,此外,他還要求央企要研究把握產業轉型升級的法律環境,積極參與有關立法,并提出立法建議。
2011年,國資委召集中央企業相關負責人,在山西太原召開了中央企業法制工作會議并全面部署了未來三年中央企業法制工作。
據悉,從2005年起,國務院國資委就針對中央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已經連續部署了兩個“三年目標”。
經過六年多的體制建設,截至6月底,已有117家中央企業建立起總法律顧問制度,1155家中央企業重要子企業中,有1058家建立起總法律顧問制度。中央企業規章制度、經濟合同和重要決策的法律審核率分別達到97.3%、98.1%和99.4%,為保障企業依法決策、防控法律風險、規范企業改革重組、提升國際競爭力發揮了重要作用。
據統計,3年來中央企業法律事務機構共解決重大法律糾紛案件325起,避免和挽回直接經濟損失200多億元。中央企業法律糾紛案件總體呈現逐年明顯減少態勢,75%歷史遺留重大法律糾紛案件已妥善解決。
央企在未來的發展目標已經被定位于做優做強,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世界一流企業。
圍繞上述目標央企2012-2014年的法制工作目標也被確定為:著力完善法律風險防范機制、總法律顧問制度和法律管理工作體系,加快提高法律顧問隊伍素質和依法治企能力水平;中央企業及其重要子企業規章制度、經濟合同和重要決策的法律審核率達到100%,總法律顧問專職率和法律顧問持證上崗率達到80%以上;全面形成法律風險防范機制的完整鏈條,基本杜絕因企業自身違法違規引發的重大法律糾紛案件。
抓住產業升級話語權
在新的經濟形勢下,央企還面臨著產業結構升級所帶來的法律風險。為此,黃淑和也要求抓好企業法制工作與企業轉型升級的有效融合。
“要系統梳理企業轉型升級的各類法律要求,選準開展法律管理的切入點,超前介入、及時跟進。”黃淑和指出,此外,他還要求央企要研究把握產業轉型升級的法律環境,積極參與有關立法,并提出立法建議。
在這一點上,不少央企已經開始了嘗試。去年,中國石油配合推進了《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的制定和實施。中國移動、中國聯通、中國電信也參與了《電信法》及相關政策的起草論證工作。
黃淑和表示,這方面工作的開展既提高了企業的法制工作水平,也為企業改革發展創造了良好的外部法律環境。
此外,黃淑和還提醒企業要注意用足用好國家鼓勵新興產業發展的相關政策,準確把握產業布局向傳統產業鏈高中端發展、向戰略性新興產業轉移的政策法規依據,并及時細化為企業內部制度措施,融入工作流程,為推進轉型升級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撐。
加強境外業務法律管理
當前,中央企業“走出去”的步伐不斷加快,國際貿易摩擦明顯升級。切實加強境外業務的法律管理,有效防范涉外法律風險。
黃淑和要求中央企業在境外投資決策中,應該把法律論證與市場論證、技術論證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
“要把法律管理嵌入境外投資管理、財務管理、資產管理等業務流程,確保法律部門全程參與境外投資盡職調查、立項決策,談判簽約和運營管理,形成依法決策、防范風險,高效運轉的境外項目管理團隊。”
“對于風險巨大、難以防范的境外項目,即使有較好的商機和效益,也不要輕率進入。”黃淑和表示。(記者 康怡)
來源:經濟觀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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