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8月15日,國家質檢總局動植司回函老撾農林部種植司,書面函件草簽了《中老關于老撾玉米輸華的植物檢疫議定書》,同意老撾玉米按照議定書要求試行從磨憨口岸輸往中國,同時希望盡快促成兩國部長級官員正式簽署議定書,這標志著從即日起,老撾玉米可以出口中國。
2009年初,老撾政府向中國正式提出希望將玉米出口到中國,中國國家質檢總局按照國務院的要求啟動了準入程序,由云南檢驗檢疫局克服種種困難,在3個月內完成了老撾玉米輸華的風險評估報告、檢疫議定書等一系列文件,并促成國家質檢總局成立專家考察組赴老撾玉米產區進行了實地考察,經過雙方多次會談,對議定書達成了共識。
允許老撾玉米進口,是繼今年初中泰簽署中泰水果由昆曼公路經第三國進出口的植物檢疫議定書,同意泰國水果經昆曼公路由磨憨口岸進口后,又一宗重要農產品可以從西雙版納州磨憨口岸進口,這對促進西雙版納州對外貿易的發展和磨憨口岸的建設具有積極意義。 (白松)
來源:中國國門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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