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8月5日,國土資源部發布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稀土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的通知。
通知要求,繼續加大稀土違法勘查開采打擊力度,嚴肅查處無證勘查開采等違法違規行為,對重大違法勘查開采案件要掛牌督辦,依法追究企業和相關人員責任。全面清理稀土探礦權采礦權,提高開采準入門檻,在全國范圍內繼續暫停受理新立稀土探礦權、采礦權申請,不得新增稀土礦業權;原則上禁止現有稀土開采礦山擴大產能;制定南方離子型稀土礦開采準入制度,從申請人的資金實力、技術力量、生產規模等方面提高準入門檻。
通知稱,將加強規劃儲備,在已經發布首批稀土國家規劃礦區的基礎上,統籌規劃南方離子型稀土和北方輕稀土資源的勘查、開采,再劃定一批國家規劃礦區。加快推進礦產地儲備試點。
通知指出,要進一步推進礦產資源開發整合,提升稀土礦業權集中度,大幅減少稀土開采企業數量。力爭用1~2年時間,基本形成以大型企業為主導的稀土開發格局。
通知強調,要加強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工作,嚴格執行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制度。堅決取締南方離子型稀土池浸和堆浸工藝,全面推行原地浸礦工藝。
通知要求,深化區域聯動機制,建立稀土開發監管長效機制。南方五省區15市政府要嚴格遵守共同簽署的《區域聯合行動協議》,進一步研究完善《稀土礦產開采與運銷聯合監管方案》。內蒙古包頭、四川涼山、山東濟寧三市州要盡快啟動輕稀土開發監管區域聯合行動,加快行業兼并重組和市場整合,形成我國南北呼應、“輕”“重”并舉、有序開發、區域聯動的稀土資源開發管理格局。
國土部還要求,各省級國土部門要抓緊部署開展稀土礦業權清理審核工作,在10月底以前上報清理審核結果,由國土部統一向社會公布合法稀土礦業權人名單。
來源:中國有色金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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