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里正在研究地市及其以下級國資機構的撤并方案。”7月13日,接近國資委的一位消息人士向《華夏時報》記者透露。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國有331個地市設立了國資委,有201個縣市、區成立了國資監管機構,其管理的國有資產有上萬億之多。
該消息人士稱,在研究方案中,撤并后的國資機構,一部分監管職能將轉交地方經信委,另一部分出資人的職責將上交給地方省一級國資委。
行政化趨勢
國務院國資委打算撤并地市機構,起因于地方國資委機構的行政化趨勢。
在6月舉行的全國國資委系統指導監督工作座談會上,國資委副主任黃淑和指出,目前省級國資委機構及其職責定位比較穩固,但不少地市國資委由直屬特設機構改為了政府部門或者與其他部門合署辦公,機構不獨立、行政化趨勢比較明顯。
“山東省一級的國資委還叫特設機構,但濟南市國資委已經把‘特設’二字去掉了,現在已經行政化了,是政府的一個組成部門,而且其他好多地方都這么改了。”濟南市國資委的一位副主任接受本報采訪時表示。
事實上,在新一輪的地方政府機構改革中,一些地市級國有資產監管機構進行了相應調整。個別城市在“大部制”改革試點中將“國資委”更名為“國資局”,由直屬特設機構改為職能部門,一些地市也進行了撤“委”改“局”的機構調整。
然而,這在各地國資監管系統中引起了較大反響和擔憂。從法律角度看,地方國資委的職能定位是企業國有資本的股東,而并非政府部門。根據《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國資委“對所出資企業履行出資人職責,維護所有者權益”,“不行使政府的社會公共管理職能,政府其他機構、部門不履行企業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
上述濟南市國資委副主任向記者坦陳,“規定說國資委要把出資人職責與社會公共管理職能分開,但實際上是做不到的。”同時,這位副主任表示,濟南市國資委管理的地方國有企業還不少。
“國資委的前身是經貿委、企業工委等黨和政府機關,國資委的人員絕大多數都有長期的黨和政府機關的工作背景,容易形成政績導向的政府組織文化底蘊,而不會自覺形成所有者利益導向的公司組織文化,這使得國資委沿著慣性軌道采用行政管制方式來履行其股東職能,顯然與其股東身份不相符。”7月14日,湖南省社科院經濟研究所所長肖毅敏在接受本報采訪時表示。
黃淑和也發現了類似的問題:從職責看,一些地方國資委出資人三項主要職責不統一、不到位現象仍然比較突出,面上監管職責尤為薄弱。個別地市國資委的主要工作集中在企業改制、處理信訪和維護穩定上,企業國有資產監管職責沒有得到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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