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5日從財政部獲悉,為進一步強化中央單位財政票據管理,大力壓縮中央財政票據種類,促進財政票據電子化管理改革,財政部日前下發通知,決定全面清理整合中央財政票據。
根據通知,在全面清理整合現有中央財政票據種類的基礎上,設置非稅收入通用票據,替代和廢止行政事業性收費通用票據及部分專用票據,優化中央財政票據種類結構,擴大通用票據和機打票據的使用范圍,縮小專用票據和手工票據使用范圍。
通知明確了此次清理整合中央財政票據的內容,將現行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政府性基金票據、罰沒票據、國有資產有償使用收入票據、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其他財政票據六類票據,統一歸并為政府非稅收入票據和其他財政票據兩類。清理整合后的中央財政票據共分兩類35種。其中,政府非稅收入票據類共27種,其他財政票據類共8種。
根據通知,非稅收入通用票據適用于中央單位在收取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出租出借收入等政府非稅收入時,向繳款單位或個人開具的收款憑證。為充分消化中央單位已領購的財政票據,盡量避免浪費,同時做好有關準備工作,非稅收入通用票據從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啟用。(張牡霞)
來源: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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