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4日公布國土資源大調查結果顯示,目前全國集中連片耕地后備資源734.39萬公頃,可開墾土地701.66萬公頃,可復墾土地32.72萬公頃,且主要分布在北方和西部干旱地區。
國土資源部耕地保護司司長嚴之堯在接受記者專訪時表示,我國依賴大規模開發后備資源補充耕地的模式難以為繼,僅僅保住18億畝耕地數量是不夠的,必須從數量管護轉向數量質量并重管護。
沒有質量的數量是不可靠的
記者:為什么要實現耕地數量質量并重保護?
嚴之堯:耕地的數量保護固然重要,但沒有質量的數量是不可靠的,僅保住18億畝耕地數量是不夠的,必須從數量管護轉向數量質量并重管護,通過各種有效措施,提高耕地質量等級,確保耕地生產能力穩步提升。
加強耕地質量保護與管理是我們的法定職責,這是由基本國情所決定的。一方面,根據全國農用地分等結果,全國耕地質量等別狀況總體偏低,優、高等地僅占耕地總面積的33%,平均等別僅處于中等水平;旱地比例超過了一半,水田僅為26%。另一方面,我國耕地質量等別分布上還存在經濟發達地區與優質耕地分布區域在空間上復合的特點。這樣,建設占用的大多是高等級耕地,而開發新補充的耕地主要分布在各種條件相對較差的地區。加強數量質量的一體化管理、建設和保護,是耕地保護管理的現實要求。
近年來,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積極開展基本農田建設和土地整治,推進了耕地質量的建設和管護。但要清醒地認識到,耕地質量建設和管理重視還很不夠,耕地保護“重數量、輕質量”傾向依然相當普遍,耕地質量建設和管理制度還不完善、投入不足。這些現象都亟待進一步改進。我國必須通過強化“管控性保護”,加強“建設性保護”,探索“激勵性保護”,將耕地質量管理深入到耕地保護的方方面面。
記者:近年來,我國在耕地保護和建設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
嚴之堯:我們根據《土地管理法》和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地方各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在全國重點劃定的15.6億畝基本農田范圍內,有規劃、有計劃地對田、水、路、林、村進行綜合整治,建設了一大批適應現代農業發展條件的高產穩產基本農田。通過開展土地整治,1999~2009年間新增耕地4582萬畝,及時彌補了同期建設占用耕地3446萬畝和災害損毀耕地800萬畝,實現了補充有余;大力開展土地平整、農村道路建設、農田防護建設和農田水利建設,整治土地面積2億多畝,不斷提高耕地質量,農業生產條件明顯改善,農田產出率普遍提高10%~20%。
隨著我國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入,耕地數量質量并重保護的理念已逐步轉化為耕地保護工作中具體的耕地質量建設和管理。《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省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辦法》等分別提出“補充耕地數量質量實行按等級折算”、“在考核耕地保有量的基礎上,增加了基本農田保護面積、補充耕地的面積與質量兩個考核標準”。
為順應耕地數量質量并重管理要求,今年國土資源部把耕地質量等級監測試點列為重點工作。要通過試點,總結經驗,逐步推進,在國家層面建立耕地質量動態監測系統、形成相關評價標準、建立耕地質量保護與建設相關制度,最終實現對耕地質量的全面監測。
目前,國土資源部在繼續實施國家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基礎上,正研究制定《全國土地整治規劃》2011-2015年,計劃“十二五”期間,建設高標準成規模基本農田4億畝,其中新增耕地2400萬畝,提高現有116個基本農田保護示范區質量,新建一批高標準基本農田示范區,經整治的基本農田平均提高1個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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