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有人事任免、處罰權力的中組部、監察部的介入,將使地方政府的用地神經,再一次繃緊。省級政府正面臨在耕地保護領域前所未有的來自中央政府的“高壓”。
時近2011年年中,國土資源部啟動了對2010年各省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落實情況的考核工作。與往年不同的是,在與國土資源部聯合進行考核的中央政府部門中,新增了中組部和監察部兩個對官員任免、處罰權力的黨政要害部門。
此外,農業部、國家統計局、國家審計署也將參與到聯合考核的工作當中。這是中國政府劃定18億畝耕地保護紅線以來,首次由黨政六部門共同對這一指標進行考核。對于未完成考核的耕地保護責任目標的地方政府,以及確認存在違法違規占用耕地的行為,國土資源部官員稱,將問責到底。
直指“任免”
5月3日,國土資源部召開第13次部長辦公會,這個由國土資源部部長徐紹史主持會議的主要議題,是審定《2010年度省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工作方案》(下稱“方案”)。
記者了解到,這份已經審定通過的方案表示,在對2010年度省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進行考核的過程中,國土資源部將與農業部、國家審計署、國家統計局、監察部和中組部共同協作,“方案”也將由上述六部門共同簽發。
5月5日上午,國土資源部的一位官員向《中國經營報》記者證實了上述消息。他同時表示,在此之前,對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落實情況的考核一直是由國土資源部、農業部與國家統計局進行聯合考核,這一次監察部、國家審計署以及中共中央組織部是第一次參與這項考核工作,從而形成六部門共同考核地方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落實的架構。
“如果中組部、監察部都參與這項指標考核的話,那意味著耕地保護責任目標的完成,直接和官員的成績考核掛上了鉤。”知悉這一消息后,中國人民大學土地管理系主任葉劍平向記者表示,之前監察部的直接問責主要針對的是土地違法違規案件,實際上是針對事件和個案進行問責,而中組部、監察部參與對耕地保護目標的考核,實際上意味著將對耕地保護機制的落實情況問責。
在中國黨政權力體系中,中組部負責中國共產黨領導干部的考核、調動與任免;監察部則負責對政府官員以及政府行為的監督。前者擁有實際上的人事任免權以及黨內的處分權,而后者則掌握著對各級政府官員進行行政問責的權力。兩者都與官員的考核評價、升遷任免直接相關。
在此之前,地方政府是土地違法違規案件的主角之一。國土資源部的統計數據顯示,2010年前三季度,全國共發現本期發生的違法用地行為3.5萬件,涉及土地面積22.5萬畝,其中耕地8.5萬畝,立案查處本期發生的違法用地案件1.7萬件,涉及土地面積18.3萬畝,其中耕地6.5萬畝。
在此前國土資源部執法監察局對重點督辦的典型案件通報中,該部執法監察局局長李建勤就直言,案件和處理的突出特點,是對政府違法的行為也進行了嚴肅查處。而一直以來,國土資源部并不諱言,地方政府是違法違規土地案件的主要違法違規主體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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