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近日下發通知,要求央企積極參與保障性住房開發建設。這是自去年國資委對78家非房地產主業的央企下達“退房令”后,首次明確要求央企爭取多種途徑參與地方保障房建設。
按照國資委發布的《關于積極參與保障性住房開發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盡管地方政府是落實和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的主體,但有關中央企業要及時收集掌握地方政府在保障性住房方面的規劃、進度安排、項目資料和政策支持等信息,加強與地方政府有關部門的溝通,爭取通過多種途徑參與保障性住房開發建設。去年3月,國資委下達“退房令”,要求除16家以房地產為主業的央企外,其他78家有房地產業務的央企全部退出房地產行業。國資委有關負責人今天表示,本次《通知》中的“有關企業”指的主要就是16家以房地產為主業的中央企業。中國指數研究院院長陳晟認為,國資委此時出臺這一政策,無疑是要讓央企承擔更多社會責任,從而真正實現平抑房價的作用。
陳晟:現在是更多的對我們的央企提出了要求,從某個角度來說,應該說央企也是存在著一些紅利的,只是它沒有進行這種分配,我覺得讓它們承擔一下這一塊的一些建設的話也是對它們履行社會責任,包括央企作為國家控制的企業在整個從大的環境的收入再分配或者是居住的矛盾的緩解的過程中起到一定的作用,我覺得也是很正常的。
也正是由于目前房價一直沒有松動,保障房建設被視為最終打破僵局的利器。政府目前調控房價的思路實際很明確,一邊依靠行政力量壓制漲價勢頭,一邊寄望保障房的大量供給以平抑價格。在去年580萬套的基礎上,今年保障房建設更是提出了1000萬套的目標。十二五期間,按計劃將建設3600萬套保障房。如此大規模的建設,面臨的突出問題有兩個:一是建設進度;二是資金。由于建設進度是死命令,因而可以進行突破的地方就在資金上,不過,在中國之聲特約觀察員馬光遠看來,推進保障房建設的最大的困難也正是在資金上。
馬光遠:因為我們現在整個的資金來源構成應該是中央每年撥放一部分錢,但這一部分錢占的比例非常少,第二個呢,主要的承擔主體實際上是政府,但是對地方政府來講的話,它的明確的規定就是在土地出讓金的10%要拿出來建保障房,但是這一塊即使10%,我們算一下去年2.7萬億,拿出10%也就是2700億,但是我們知道今年一千萬套的保障房,差不多大家測算的需要的建設資金量在1.3萬億到1.4萬億之間,也就是說這個缺口是相當大的。
從另一方面來說,就市場而言,,盈利還是最重要的,可保障房建設的利潤是在過于微薄。一家知名房企的副總曾表示,哪怕有一塊錢利潤,也愿意投入保障房建設。知名房企姑且感到棘手,遑論其他散兵游勇。而在必須要大量供給卻難以指望社會力量一擁而上的情況下,寄望央企恐怕是唯一的選擇。那么,如何來激勵企業更多的參與到保障房建設中?中國指數研究院院長陳晟建議機制創新更為有效。
陳晟:利潤相對的是有所控制的,但是如果在機制創新上,包括一些在分配的創新上如果能夠做的更有效的話,那么它可以降低銷售成本或者一些財務成本,甚至有些企業在我們所說的退二進三的土地的獲取方式上進行一些嘗試的話,它可能還會有一定的利潤空間的,所以我覺得本身的一個低利潤就是保障房的一個基本要求,但是可以在施工管理上、制度創新上,包括財務控制分配制度上可以做一些更多的嘗試,我覺得可能還是能夠保持一些基本的利潤的。(張棉棉)
來源:中國廣播網
轉自: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