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2011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工作安排》強調,地方各級政府要加強統一領導、組織和協調,切實抓好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工作。全文如下: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1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
國辦發〔2011〕1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2011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根據《2011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抓緊制定本地區、本部門的具體工作方案,分解細化任務,明確工作要求,落實責任分工。地方各級政府要加強統一領導、組織和協調,切實抓好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工作;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強化協作配合,提高監管水平;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要加強統籌協調,加大督促指導力度,確保各項工作扎實推進。
國務院辦公廳
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2011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
2010年,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國務院的部署,扎實開展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在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消除食品安全隱患、完善監管制度等方面取得了明顯成效,我國食品安全形勢總體穩定并趨于好轉。但是,當前我國食品安全基礎薄弱的狀況尚未根本轉變,食品安全領域的違法行為時有發生,食品安全管理責任不落實、監管工作不到位等問題還比較突出。為鞏固前一階段食品安全整頓成果,進一步突出重點,明確責任,強化集中治理和日常監管,促進食品安全水平不斷提高,經國務院同意,現就2011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作出以下安排:
一、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
一食用農產品環節。依法查處農藥生產經營中的違法問題,取締無證無照生產農藥的“黑窩點”,打擊無資質的單位和個人擅自從事研發、生產、銷售高毒農藥的行為。加強對安全施用農藥的指導和管理,嚴禁使用禁用農藥。深入排查并堅決打擊在飼料原料和產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質及在畜禽飼養、販運過程中使用“瘦肉精”等違禁藥物的行為。取締未經許可非法經營的生鮮乳收購站點,打擊收購站之間違規進行生鮮乳交易的行為。打擊制售假劣獸藥以及在水產養殖環節違法使用禁用藥物和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行為。加強糧食質量安全監測和抽查,防止不符合糧食衛生標準的糧食流入口糧市場。
二食品生產加工和進出口環節。依法查處生產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及食品包裝材料的行為。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生產加工食品的行為。取締無證無照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存在嚴重食品安全隱患的小作坊以及生產仿冒他人品牌食品包裝材料的“黑窩點”。嚴厲查處通過提供偽造合格證明文件、虛假無效證照和騙取檢驗報告、標簽標識造假等逃避監管和進行商業欺詐的行為。加強進出境食品、食用農產品的監管,嚴厲查處非法進出口食品、食用農產品和逃避檢驗檢疫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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