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建部將定期復審保障房家庭住房資格


    作者:仲禾    時間:2011-03-23





      既要建好保障房,又要管好保障房,讓它真正惠及廣大住房困難家庭。3月14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下發了《關于住房保障規范化管理檢查情況的通報》(簡稱《通報》)。《通報》指出,各地在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的同時,高度重視住房保障規范化管理工作,通過完善政策、健全機制、加強監管,保障性住房管理逐步規范,但也存在一些突出問題。


      保障房審查程序逐步規范


      《通報》指出,各地認真貫徹落實2010年全國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座談會部署,在加快項目建設的同時,加強了管理工作,住房保障規范化管理水平明顯提高:一是制度建設明顯加強。各地普遍建立了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制度。根據《關于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指導意見》,明確了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政策措施。北京、上海、重慶、河北、山西、浙江、廣東、海南、四川、陜西等省市出臺了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二是管理服務逐步到位。各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設立了住房保障工作機構;部分市縣設立了住房保障管理機構及實施機構,設立了辦事窗口,增加了工作人員,逐步完善了工作機制。三是實施程序更加規范。多數地區建立了房管等多部門對住房保障對象經濟狀況審查的協作機制,實行了市、區、街道三級聯動的審核公示制度,嚴把準入審核關。四是動態管理不斷強化。各地按要求建立了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統計報表制度,完善了保障性住房檔案的歸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制度。


      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統亟待完善


      《通報》指出,當前,住房保障規范化管理仍存在一些突出問題,不適應住房保障工作的新形勢,應當進一步研究解決。一是認識不到位。一些地方對住房保障規范化管理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存在重建設、輕管理的現象,有的地方沒有按要求組織開展規范化管理檢查考核工作。二是審核機制不健全。一些地方收入(財產)核查的部門協作機制不健全,核查的信息化程度不高,審核難度較大。三是動態監管不到位。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統建設滯后,尚未建立有效的監管制度,不能及時了解保障性住房使用和保障對象經濟狀況變化情況。四是機構隊伍建設滯后。部分市縣沒有設立專門的住房保障管理工作機構和實施機構。另外,居委會等基層組織工作力量薄弱,人員多為兼職,工作經費落實不到位,不能滿足住房保障工作的需要。


      致力于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審核制度


      隨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加快推進,保障性住房大規模建設并投入使用,住房保障管理任務更加繁重。各地應充分認識規范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長期性,進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全面建立科學有序、行為規范、辦事高效、公開透明的管理機制。


      《通報》指出,盡快建立健全部門協作機制。要加強部門協作,健全住房保障、民政、公安、金融等部門、機構與社區協作配合的保障對象經濟狀況審查機制,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審核制度,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通報》指出,要建立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統,對保障對象家庭經濟狀況及其變化情況進行實時監測,創新監管手段,提高監管效率。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對保障性住房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并糾正各種違規使用行為。對住房保障對象進行定期復審和不定期抽查,根據住房保障對象經濟狀況變化情況,調整實施住房保障。


      據悉,住建部、監察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對保障性住房租售管理和后期使用監管不力的地區,按照有關規定對相關負責人進行約談和問責。(仲禾)

    來源:中華建筑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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