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錢”無疑已經成為經濟和金融領域的一個關鍵詞。2月17日,國家外管局首次發布《2010年中國跨境資金流動監測報告》,首次全面公開解讀“熱錢”動向。
據外管局統計,2010年“熱錢”凈流入755億美元,而若剔除境內人民幣凈支付400億美元的因素即人民幣跨境貿易結算的部分,去年“熱錢”凈流入則只有355億美元,占外匯儲備增量的7.6%。2001-2010年“熱錢”總體呈小幅凈流入態勢,年均流入近250億美元,占同期外匯儲備增量的9.0%。
“這不都是純粹套利的、違法違規的或者不可解釋的跨境資金流動,其中包括了我國金融領域的直接投資交易、企業合法的服務貿易活動、合理的進出口賒賬及其他財務運作、個人合法的外匯收支,以及銀行部門外匯資產調撥等。”17日,外管局國際收支分析小組相關負責人對“熱錢”流動凈額如是解釋。
首次披露估算口徑
此前,由于缺少權威數據,外界多用“殘差法”計算“熱錢”,即用外匯儲備增量減去貿易順差和直接投資凈流入,得出“熱錢”大規模流入國內的結論。
“這種算法可能高估‘熱錢’規模,并且外匯儲備中還存在估值因素。因此我們在估算我國‘熱錢’規模時,借鑒了間接測算法,同時結合了我國實際,在儲備增量和剔除項目上進行了調整。”上述負責人表示。
外管局在報告中首次披露了測算“熱錢”的具體方法。
首先,確定一些較穩定、合法合規的貿易投資項目,并假定其交易都是真實、合法的。這主要為進出口順差、直接投資凈流入、境外投資收益、境內企業境外上市籌資調回四大項。然后,在交易形成的外匯儲備增量中扣除上述四項,所得差額基本上反映了波動性可能較大的跨境資金流動或“熱錢”流動凈額。
根據前述“熱錢”估算口徑,外管局測算出,1994-2002年,“熱錢”合計凈流出近4000億美元;2003-2010年,“熱錢”合計凈流入近3000億美元。“從1994-2010年較長時期來觀察,則前期‘熱錢’凈流出與近年來‘熱錢’凈流入基本相抵,總體呈現凈流出約1000億美元,占同期外匯儲備增加額的3.5%。”外管局稱。
報告還指出,隨著我國經濟實力提高和對外開放擴大,“熱錢”流動對儲備積累和經濟發展的影響越來越小。1998年亞洲金融危機前后,“熱錢”凈流出規模與GDP之比在8%左右,但隨后總體呈下降趨勢,2010年“熱錢”凈流入規模與GDP之比僅為0.6%。
外管局相關負責人還表示,我國雖有“熱錢”違規流入現象,但尚未成規模集中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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