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關注企業高管的年金、股權激勵、日常工資等所得,還要分析其持有股權、限售股情況和企業分紅情況
國家稅務總局近日下發《關于做好2010年度年所得12萬元以上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工作的通知》,要求拓展申報工作深度,要與加強高收入者征管的各項措施相結合,擴大自行納稅申報人數,提高自行納稅申報數據質量。
國稅總局要求,對股權轉讓、限售股轉讓、二手房轉讓、拍賣所得數額較大的納稅人,不僅要關注其財產轉讓所得,也要關注其工資、薪金等其他項目所得;重點關注企業高管的年金、股權激勵、日常工資等所得,還要分析其持有股權、限售股情況和企業分紅情況,符合申報條件的,要納入自行納稅申報管理范圍,提醒其完整申報各項所得。(朱宇)
來源:中證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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