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監會:加大險企中介業務違法行為查處力度


    作者:仝春建    時間:2011-01-17





      本報訊【記者 仝春建】1月6日,保監會2011年第1號文件在其網站上正式公布。在這份向各地保監局下發、名為《關于進一步加大保險公司中介業務違法行為查處力度 清理整頓保險代理市場的通知》中,保監會明確表示,2011年上半年,將繼續深入開展保險公司中介業務檢查工作(以下統稱“專項檢查”);下半年,將開展保險代理市場清理整頓工作(以下統稱“清理整頓”)。


      保監會同時強調,為了持續加大保險公司中介業務違法行為查處力度,著力治理保險代理市場混亂狀態,專項檢查應當切實按照“看結果、見實效”的要求,認真篩選檢查對象,確保“選得準、查得了、罰得下”;清理整頓工作應當指導和督促轄區內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代理機構認真開展自查自糾,重點抽查應做到有的放矢。


      重點檢查八項突出問題


      保監會表示,專項檢查將繼續針對保險公司與保險中介機構在業務財務等方面不合法、不真實、不透明的合作關系,重點查處保險公司利用中介業務和中介渠道弄虛作假、虛增成本、非法套取資金等突出問題,主要包括八項,即將直接業務轉掛保險中介機構套取資金;將直接業務轉掛保險營銷員名下套取資金;虛增保險營銷員人頭套取資金;通過中介機構虛開發票及虛增業務管理費方式套取資金;串通中介機構虛假退保、虛假理賠套取資金;通過中介機構向利益關聯單位和個人非法輸送利益;將套取資金建立小金庫、私分、貪污、職務侵占等;利用中介業務和中介渠道違法違規的其他相關問題。保監會表示,原則上以檢查對象2010年的業務和財務為主,必要時向前追溯或向后延伸。


      保監會要求,各地保監局應當按照查深查透和少查重處的要求,本著現場檢查點面結合、行政處罰上下一體的原則,原則上選定轄區內1家保險公司省級分支機構作為檢查對象,并對其所屬相關分支機構開展現場檢查,延伸分支機構家數由各保監局自主決定(至少1家)。在各保監局查處結果基礎上,保監會將匯總分析各相關保險公司基層機構違法違規情況,有針對性地對相關總公司進行檢查和問責。


      清理六類保險代理機構


      針對目前保險市場保險代理機構多、業務規模小、市場格局比較混亂的局面,以及保險代理機構與保險公司相互勾結、違法違規普遍而嚴重等突出問題,保監會表示,將結合專項檢查、集中力量對保險代理市場開展清理整頓,依法將一批嚴重違法違規、經營管理混亂的代理機構清理出市場,推動保險代理市場的規范化、專業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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