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王婭莉)為促進環保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努力構建全民參與環保的社會行動體系,環保部近日出臺了《關于培育引導環保社會組織有序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環保部有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環保社會組織在提升公眾環境意識、促進公眾環保參與、改善公眾環保行為、開展環境維權與法律援助、參與環保政策的制定與實施、監督企業的環境行為、促進環保國際交流與合作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與構建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進一步提高生態文明水平的需要相比,我國環保社會組織的能力還需進一步提高。
《指導意見》明確了培育引導環保社會組織的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即積極扶持、加快發展,加強溝通、深化合作,依法管理、規范引導,積極培育與扶持環保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促進各級環保部門與環保社會組織的良性互動,發揮環保社會組織在環境保護事業中的作用,力爭在“ 十二五”時期,逐步引導在全國范圍內形成與“ 兩型”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以及可持續發展戰略相適應的定位準確、功能全面、作用顯著的環保社會組織體系,促進環境保護事業與社會經濟協調發展。
《指導意見》明確提出,為培育引導環保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必須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改善環保社會組織發展的外部環境,加強能力建設,引導環保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要求各地做好以下工作:制定培育扶持環保社會組織的發展規劃;拓展環保社會組織的活動與發展空間;建立政府與環保社會組織之間的溝通、協調與合作機制;獎勵表彰優秀的環保社會組織與個人;加強人才隊伍建設,開展多方面、多層次的業務培訓;加強規范引導,促進環保社會組織的自律;促進環保社會組織的國際交流與合作等。
來源:中國質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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