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土資源部急令地方抑制地價,溢價率超50%需上報


    時間:2010-12-31





      國土資源部日前發通知,急令地方采取有力措施抑制地價過快上漲,溢價率超50%需上報。


      國土部此次要求,凡可能出現”高價地”的地區,必須事前評估,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出現高價地,穩定市場預期。


      “對招拍掛出讓中溢價率超過50%、成交總價或單價創歷史新高的地塊,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在成交確認書簽訂(中標通知書發出)后2個工作日內,填寫《房地產用地交易異常情況一覽表》,分別上報國土部和省(區、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此次國土部的通知中稱。


      如果出現符合國土部設置條件的高價地塊,上述城市需要在表格中說明當月本地房價同比、環比上漲情況,以及地塊周邊新房和二手房價格情況。


      目前業界對于溢價率的計算,慣用做法是用土地最終成交價格減去出讓起始價,然后再除以出讓起始價。如一宗地塊的掛牌起始價為10億元,最終成交價格為20億元,依據上面的計算方法得出的該地塊溢價率是100%。

    來源:消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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